共和县环湖地区环境整治工程
共和县环湖地区环境整治工程
共和县环湖地区环境整治工程询比招标公告
共和县环湖地区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共发改投资【2023】11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标活动。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共和县环湖地区环境整治工程
1.2招标人: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1.3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工程建设招标中心
1.4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成交投标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t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拆除残垣断壁、闲置及破旧房屋、简易厕所、帐篷铁架等,共整治37处1382平方米。具体详见询比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建设地点:共和县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 。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3 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19日,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均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审核)。
4.2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4.3询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6 月 25日 09时 00分,地点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qinghai.etrading.cn/线上电子投标,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使用CA锁完成线上不见面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州工程建设招标中心 |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 地 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贵南东路9号 |
联系人:王主任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974-******* | 联系电话:0974-******* |
2023 年06月14日
标签: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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