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哈铁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临哈铁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及验收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临哈铁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及验收
咨询服务择优选择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LHCB-FW2023-4)
1.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6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批准,项目管理单位为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服务单位。
2. 工程名称及计划安排投资
2.1 项目名称:临哈铁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及验收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在202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通过国家档案专项验收服务。
2.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档案局、国铁集团、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有关项目档案标准、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国家档案专项验收。
2.4本次服务内容:(1)额济纳至哈密铁路项目:协助建设单位整理档案预估1500卷,需数字化约500卷;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施工、监理档案5104卷,并提出整改方案;协助建设单位开展验收工作,直至通过国家档案验收。(2)临河至策克铁路项目:细化修改案卷目录及卷内目录并更换档案盒及案卷封面3000卷,需数字化档案约800卷。(3)临策铁路天鹅湖西至策克铁路联络线工程项目:细化修改案卷目录及卷内目录并更换档案盒及案卷封面500卷,需数字化档案约200卷。(4)协助公司建设标准化档案室;(5)提供一套文件级档案检索系统,为公司建设科技档案检索系统并录入公司全部科技档案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及数字化档案,便于今后科技档案利用检索。
2.5服务报价上限为:76万元。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 申请单位资格能力要求:1.申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该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经营范围内容包含档案外包服务。3.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 wgs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与申请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6月15日16:00时前向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PDF格式发至邮箱:*********@qq.com),纸质零小择优资料递送至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合同部。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纸质竞争性谈判资料需胶粘,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均不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 投标报价函。
5.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
5.5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5.7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8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服务方案、计划。
5.9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请单位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战备路221号
邮 编:******
联 系 人:雷佳澎
电 话:0471-*******
备 注:
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4日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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