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拱墅14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拱墅14号建议的回复意见

潘伊玫代表:

您在杭州市人大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后疫情时代”探索我市导游人才培养新路径的建议》(拱墅1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意见回复如下:

一、杭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措施

近年来,杭州市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超常规实施人才强市首位战略,积极打造全球人才蓄水池。2022年,杭州市更是以高能级平台、高效率改革、高水平服务推进人才工作。围绕人才高地争创、人才政策体系建设、海外人才招引、规范人才认定等重点工作落实,发布了“创新创业新天堂实施意见”等政策,大力集聚包括导游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来杭创新创业。一是做好人才分类认定。加快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实绩、贡献为导向的“三定三评”人才分类认定模式,即构建目录认定、授权认定、专才认定和行业评判、市场评价、社会评议相结合的人才分类认定模式,重点衡量人才的学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同时将注重市场对人才能力、实绩和价值的认可度,综合考量人才引领作用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助推各类人才引入。2023年,已有8名技术能手、高级技师导游人才获得人才认定。二是支持导游人才培养。鼓励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文化旅游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力促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支持导游、讲解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认定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等人才项目,切实提振文旅高技能人才执业信心。三是吸引人才留杭就业。做好人才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对来杭工作创业的包括导游类人才在内的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即本科补贴1万元、硕士补贴3万元、博士补贴10万元。四是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导游类创业就业的大学生可享受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办公场所房租补贴、创业就业指导、就业创业社保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

二、对建议的办理意见和措施

1、关于导游人才流失、断层现象严重的问题。

今年3月,市文广旅局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杭州导游队伍现状开展了专题调研。从总体看,杭州导游队伍整体供求还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对能深度讲解的优秀导游需求量较大;从个体看,新冠疫情影响下旅游业务受到了很大冲击,许多导游为了生计,转行从事其他行业,也有一些导游还在观望,希望等旅游市场持续稳定后再决定是否回归。

市文广旅局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稳定导游队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一是搭建合作桥梁。依托旅游协会组织浙江旅游学院、杭州旅游职业学校举办专场招聘会,为旅行社与导游之间搭建桥梁,促进新生力量加强到导游队伍中来,也为企业更高效地匹配人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在杭州注册领取电子导游证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行业网络培训项目,采取线上直播、线下讲座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学习新法规、新政策、新知识等,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三是争取政策支持。逐级向省文旅厅、国家文旅部反映,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使导游能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打破导游的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壁垒,增强导游的职业自尊和荣誉感。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有关媒体上推出金牌导游、优秀导游专访、讲解视频,塑造导游社会公共服务良好形象,发挥金牌导游的自我认同和示范引领作用。

2、关于旅行社业务恢复、导游人才储备信心不足的问题。

3月22日,杭州市召开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对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23〕32号)作了全面部署。《实施意见》围绕高起点谋划未来发展布局、高质量打造产品供给体系、高水平实施旅游宣传推广、高效能培育旅游市场主体、高品质提供旅游公共服务、高标准营造优质发展环境等6大方面提出了20条主要任务。《实施意见》于2023年4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适用全市范围旅游及相关行业。

其中在支持旅行社引进国际游客方面: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港澳台地区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10元/人、15元/人、20元/人给予补助;对旅行社招徕接待的外国游客在杭过夜的,住宿1晚、2晚和3晚的分别按每天20元/人、30元/人、40元/人给予补助;对入境旅游包机人数150人/架以上的,给予每家8万元补助;对旅游企业参加市本级组织的境外促销活动的,给予50%国际机票费用补助。杭州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工作专班采取“九大行动”(投资促进行动、能级提升行动、消费提振行动、乡村旅游富民行动、宣传推广行动、数字赋能行动、赛会带动行动、发展环境优化行动和平安护航行动)来落地支撑《实施意见》,从而打造世界遗产群落、高能级旅游吸引物、“诗路文化·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天目叠翠·吴越千年”文化旅游带、宋韵文化旅游品牌、“博物馆之城”和“演艺之都”。

3、关于我市导游等级晋升缺乏应对奖励机制、奖补政策的问题。

市文广旅局对导游人才队伍建设一直高度重视。2015年,通过积极争取,将导游人才列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其中,全国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C类的相关待遇;全国导游大赛二等奖、全省导游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可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D类的相关待遇;特级导游员、金牌导游员、高级导游员、浙江省旅游行业技术能手、全国导游大赛三等奖、全省导游大赛二等奖获得者可申请杭州市高层次人才E类的相关待遇。近年来,我局一直按照此文件,做好导游等人才认定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才梯队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我局将结合实际,认真听取人才、用人单位意见并充分研究后向“市人才分类认定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提出人才目录修订建议,建议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修订时,将特级导游员列为C类人才,可申请享受相关待遇。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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