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储土地整治工作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储土地整治工作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储土地整治工作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 16: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区91-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25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区91-1)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333 | ||
采购单位 |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 108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区9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333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监狱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3)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残疾人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5)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6)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时间 2023-06-14 00:00:00 至 2023-06-21 23:59: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06-25 14:3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区91-1)
时间:2023-06-25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区91-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者,请将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发送*********@qq邮箱进行报名。 2.公告发布媒介: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3.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随时关注报名邮箱及网站信息。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谈判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和规划局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 108 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翠柳岛B区91-1
联系方式: 15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袁凯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150*****33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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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土地收储最终版.pdf |
代理机构: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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