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坡头区官渡超限监测设备进行非现场行政执法的公告

关于启用坡头区官渡超限监测设备进行非现场行政执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我局已在坡头区官渡国道228线(国道228线K6482+750M)处安装了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拟实施非现场超限执法工作,采集超限车辆违法信息,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具体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坡头区交通运输局在坡头区官渡国道228线(国道228线K6482+750M)处安装了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设备,并在此执法监测设备点前后500米处分别设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提示标志。

  二、实施时间

  2023年7月15日零时零分起(以公告见报之日起30天后执行)。

  三、违法处理地点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违章处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

  地点:海川快线S373与廉坡公路S286交叉路口往龙头镇方向150米处右侧(坡头镇高岭仔往龙头镇方向,华润混凝土公司左侧旁)

  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装载运输,保护公路安全,请大众周知。

  特此公告。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4日


  湛坡交发〔2023〕41号 关于启用坡头区官渡超限监测设备进行非现场行政执法的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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