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一期工程消防查验比选公告

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一期工程消防查验比选公告

为加快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建设进程,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拟对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一期工程消防查验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须知


1、项目名称: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一期工程消防查验


2、项目地点:南宁市宾阳县陈平乡


3、项目概况及查验范围:


(1)项目概况: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其中主题馆建筑面积7303.47平方米,运动馆及风雨球场面积3456.06平方米,食堂1#楼建筑面积4148.11平方米,1#学生宿舍建筑面积8994.90平方米,职工宿舍1#楼3045.64平方米, 1#、 2#雨水回收机房建筑面积126.48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1.60平方米,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802.60平方米。


(2)查验范围:查验面积暂按总建筑面积*****.26平方米计,查验范围为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消防查验。


4、消防查验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提供查验报告,七日内完成项目消防验收工作。


5、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及根据《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细则(试行)》(桂建发〔2020〕18号)规定的程序、内容要求组织开展查验,提交包含竣工验收阶段消防查验合格内容和《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确保完成项目消防验收)。


6、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在广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管理平台备案(入库),具备出具唯一标识查验报告的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


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查验报告并完成项目消防验收,且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开票信息出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暂定额的70%,最终结算以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或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项目完成结算、供应商开具剩余结算金额等额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


本合同采购人为本工程的代建单位,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为本工程的建设单位。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7〕85号第三十三条有关办法,工程进度款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项目进度款发票由供应商向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开具。附开票信息和内容如下:


单 位 名 称: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124*****498******T

地址、电话:南宁市金洲路22号0771-*******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南宁琅西支行4500 1604 5680 5916 9999


8、报价要求:报价形式为下浮系数报价,报价格式详见报价函。报价包含完成消防查验所需的人工费、通讯、设备、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用不再调整。报价不允许超出下浮系数报价范围(30%≤报价≤100%)。


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评审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9、比选上限控制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形式,招标控制价下浮系数为30%,下浮系数报价范围:30%≤报价≤100%。消防查验服务费单价参照《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桂建检协[2022]13号文)的收费标准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单价为12元/㎡。消防查验面积按项目实际总建筑面积计算,服务费计费公式:消防查验服务费=实际查验面积×12元/㎡×(1-下浮系数)。


10、比选有效期:90天。


11、比选资料内容包括:


(1)比选声明函(必须提供);


(2)报价函(必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


(5)资质要求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6)信用证明(在信用记录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7)单位简介(必须提供);


(8)实施方案(必须提供);


(9)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10)拟投入人员情况表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为拟投入人员最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要求见附件一;


★其余要求:


①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且页码清晰准确;


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必须胶装,且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正、副本及电子版文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及袋面加盖单位公章;


③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文件1份(U盘形式,可编辑的word格式及pdf格式,pdf格式为盖章后的扫描件且与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一致)。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


二、评审程序


1、评审方法: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评审内容为:


(1)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完整提供全部比选资料,是否严格按照格式进行填写;


(2)比选报价不能超出下浮系数报价范围(30%≤报价≤100%);


(3)满足比选须知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4)满足上述要求且没有诚信失信记录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比选活动;采购人不负责解释不中选原因。


2、特别说明:报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内容,参与报名视为同意条款。


三、比选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


1、比选报名: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6月 13日17时00分前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满足比选须知资质要求的材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htzbb123@163.com邮箱。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请各报名供应商于2023 6 15 1700分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南宁市鲤湾路8-2号综合楼203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工152*****041(不接收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四、附件:


附件一: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二:合同条款




南宁项目策划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 6 月9日

标签: 中小学 查验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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