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产业园和中京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机械制造产业园和中京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招标公告
宁城县机械制造产业园和中京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5-F02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机械制造产业园和中京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程款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宁城县机械制造产业园和中京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2、规划主要内容:修编机械制造产业园和中京工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对机械园和中京园产业发展定位、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产业链、空间布局、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实施方案等做五年以上的科学计划,机械制造产业园目前入驻企业10家,规划面积约5平方公里,中京工业园目前入驻企业47家,规划面积约12.5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产业规划编制。
4.项目实施地点:宁城县天义镇。
5.工期:60日历天。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62,5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或非企业组织(业务范围明确包括产业规划).要求投标人需具有2012年1月1日以后编制过省级(含副省级)工业园同类规划项目业绩。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时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报名时直接资格审查方式审核,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委托合同);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和法人证书或法人证明资料。
3、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并将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通过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请于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开标室开标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
联系人:林安宇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城县天义镇铁西区园林路与花园街交叉路口西侧
联系人:姜益多 电 话:****-******* 185*****740
内蒙古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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