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暨重点工作安排
中江县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暨重点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遵循“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工作要求,围绕“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问题为导向,守底线、保安全,拉高线、促发展,为维护“全年全域”稳定贡献食安力量。
一、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中江县委办公室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2023年100项重点任务〉〈中江县2023年10项重点目标〉的通知》(江委办〔2023〕6号)要求,明确2023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如下:
(一)底线目标和任务。按照国、省、市、县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和能力建设,补齐工作短板,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确保区域内、行业内、系统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完成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中共中江县委办公室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江县2023年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江委办〔2023〕5号),结合市下达2023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中江县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2023年度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深化责任落实
1.深入落实党政同责。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体系,做好食品安全跟踪督办、履职检查和评议考核等工作,积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逗号前为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按部门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分别负责,下同)
2.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落实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常态化,进一步织密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持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县食安办)按期完成新增食品“三小”等主体的数据录入、包保责任落实等工作,有序推进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乡镇食安办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督促各级包保干部每季度按期完成包保督导。(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县级部门、各乡镇分工负责)
3.严格落实基础保障。根据市对区(市、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做好考核相关工作。按照县委目标办的统一要求,拟定全县2023年度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县级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县食安办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人员和班子配备、队伍能力提升、经费投入等保障工作。(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凯江、南华、东北三个乡镇开展食品摊贩免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县食安办牵头,凯江镇、南华镇、东北镇配合)
4.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行纪”衔接机制,定期互通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党员对象信息,全面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依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清单和工作责任清单,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未按规定通报、移交相关线索或案件的,未按照案件查办、不合格后处置相关要求立案处罚、移送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守住底线,维护“全域全年”稳定
5.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守查保”专项行动治理成效和制度成果,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连锁经营企业、网络订餐和生鲜配送平台企业、校园食堂等重点环节、单位,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适时组织督导,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遏制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
6.突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安全保障。配合做好2023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大会、中国国际美酒博览会、建市40周年系列活动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元旦春节、中秋国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春秋两季开学、中高考等重要节点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问题)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做好食用农产品、食品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7.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牢牢紧盯各项子行动年度目标,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强化源头污染治理;切实加强特殊食品、进口食品、网络食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强化校园食品、农村食品、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领域整治;聚力提升餐饮、小作坊等重点环节和粮油、白酒、肉制品、饮料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风险监测,规范化建设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支撑。(县食安办牵头,各子行动责任单位分工负责)
(三)推动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
8.净化产地环境。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整治清单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中江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风险评价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强化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运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2%以上;严格管控类耕地禁种口粮。(县农业农村局)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行为。(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9.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水平;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定期发布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县农业农村局)
10.提升粮食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粮食质检体制机制;持续将镉作为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严格粮食加工企业许可准入,提升重金属检验检测设备配备覆盖率,对购进的原粮必须索取重金属、真菌毒素等出库检验报告;规范超标粮食收购处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11.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聚焦肉制品、粮食制品、饮料、白酒、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结合违法行为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举措,实施精准治理。加强食品销售领域监管,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整治餐饮服务单位自行消毒的餐饮具洗消不规范现象,严厉打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原料加工等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宗教场所等集中用餐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以旅游景区、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民宗局分工负责)督促乡镇按照《德阳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合理划定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场所,落实登记管理、日常监管等工作。(县食安办,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分工负责)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12.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亮牌督办管理,进一步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风险排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学校食堂开展食材溯源信息化建设,实现大宗食品产品安全信息可追溯,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可追查。(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3.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落实《四川省推进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市级下达的规范化农产品市场建设任务数。认真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管理规范》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14.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开展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风险排查,建立风险台账,靶向定点监管,加强全过程风险管控。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经营环节关键风险点管控,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持续加大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力度。(县市场监管局)
15.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遏制“食金之风”。(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6.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推进餐饮行业落实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县发改局)督促食品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探索采用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提升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效率。(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县级部门分工负责)
(五)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
17.深入开展“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监管与执法的有效街接,及时获取食品抽检、飞行检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线索,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持续深挖个案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游下游、线上线下关联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8.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注重多破小案、快破大案。对重大案件申请上级挂牌督办,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县公安局)
19.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强化培训和日常考核。建立完善案件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常态化等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管理、督办、定期考核通报机制,强化全链条办案的意识,加强跨地区、跨领域协作配合。强化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监管缺失、有案不立,重过轻罚,以罚代刑等失察失职行为。(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将执法办案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重要内容。(县食安办)健全“两法”衔接协调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增强监管效能
20.推进智慧监管。实施重点农产品追溯信息化管理,配合落实全市重点治理的12个品种全面推行合格证、追溯和“两个名单”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85%、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大宗食材追溯率力争达到20%,(县教体局)校外集中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HACCP或ISO*****管理体系认证率达100%,(县市场监管局)养老机构、医院等重点领域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工作实现零的突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21.实施信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融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食品领域市场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持续在食品经营企业、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列入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力度,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县农业农村局)
22.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估,加大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加强重点食品污染物、有害因素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县卫健局)全面完成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数量,加强不合格(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国、省、市抽不合格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对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县市场监管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2批次/千人,开展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级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的比例达到100%。(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食用林产品产量、分布调查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县自然资源局)
(七)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3.着力推进特色产业稳面提质增效。全县菜、果等特色产业种植面积稳定在市级分配的亩数以上,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市级分配的家数;培育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培育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抓好优势特色水产品品牌培育。(县农业农村局)
24.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在食品等领域服务产业、园区、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助力食品领域项目快速落地,助力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和发展壮大方面的难题。加强对放心肉菜超市、餐饮质量安全放心街(店)、特殊食品诚信生产经营店、主体责任落实优秀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不断扩大覆盖面,强化示范引领效应。(县市场监管局)
25.做强做优地方特色产业。全面落实《德阳市白酒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做大做优白酒产业。全县要进一步做大做强粮油等优势产业,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促进群众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负责)
(八)发挥各方力量,完善社会共治格局
26.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配合做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和省级监管示范县双随机动态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
27.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十进”活动。(县司法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你点我播”、“你拍我查”等社会监督活动。(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县科协,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分工负责)
28.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健全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咨询建议、技术指导作用。(县食安办)推进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拓展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渠道。(县食安办,县级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鼓励多种形式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网格并入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提升基层“末端”治理能力。(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找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县食安办)
29.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食安委组织领导和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督查督办、责任约谈和形势会商。(县食安办)各乡镇党委政府11月30日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乡镇食安委)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有效推动食品安全属地化管理和相关部门责任。(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食安办)
附件:中江县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附件
中江县2023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
责任分工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考核指标 | 工作目标或考核要求 | 责任分工 | ||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 基础性工作 | 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2023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敏感舆情 | 按照市对县(市、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执行 | 1.确保基础考核项不失分; 不出现其他扣分项。 | 各乡镇、 县级相关 部门 | |
2.抽检量达到每千人3.2批 次以上;食品、食用农产品 市级以上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98%以上;不合格(问题)样品处置率100%。 | ||||||
3.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案件查办不低于3件;一般程 序食品安全案件查办、移送 数量均不低于三年(2020-2022)平均数量的110%;办理2件以上挂牌、 督办案件,省级优秀(典型)案件1件以上。 | ||||||
4.强化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后处置工作,力争辖 区内不出现同一企业同一类别产品3批次以上抽检不合格。 | ||||||
5.强化对已纳入包保主体和即将纳入包保主体的“三小”市场主体的工作督导,确保 每季度各级督导完成率100%。 | ||||||
工作任务 | 工作内容 | 考核指标 | 工作目标或考核要求 | 责任分工 | ||
满意度指标 | 强化宣传,全 面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 按照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民意调查指标执行 | 得分达到全市食品安全民意 调查考核要求 | |||
创新创优工 作 | 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 参照市对县(市、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执行 | 在全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考核中获得2项以上加分 | 各乡镇、 县级相关 部门 | ||
否决指 标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 | ||||
重点工作目标 | 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 按照《中江 县2023年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办法》(江委办〔2023〕5号)执行 | 对实现目标有贡献的乡镇和 县级部门通报表扬;对失分的单位双倍扣分惩罚并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 | 各乡镇、 县级相关 部门 | ||
重点产业发展任务 | 白酒产业 | 以德阳市出台的《德阳市白酒产业发展规划》为指标 | 完成《德阳市白酒产业发展 规划》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 县市场监 管局,相 关乡镇 | ||
重大活动保障任务 | 参与对2023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大会、中国国际美酒博览会、 建市40周年系列活动等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根据主办方确定的保障方案执行 | 不发生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 | 县市场监 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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