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发〔2021〕18号)及其实施细则(青工信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根据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4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和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预算资金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项目
1. 申报主体是在市南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2. 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亿元、1亿元、5000万元、1000万元。软件业务收入统计口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
3. 2022年度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二)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项目
申报主体是在市南区注册,2022年首次获得“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称号的企业。
以上项目的申报企业应当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不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二、申报材料
(一)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项目
1. 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2022年度青岛市软件产业运行监测系统报送截图(登陆系统—点击【我的任务】—【任务查询】—任务状态:选择【已批准】—点击搜索—截屏2022年至今的报送情况);
4.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软件业务收入情况);
5.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项目
1. 青岛市入选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委认定文件或官方网站截图;
4.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注册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s://zccx.qingdao.gov.cn),搜索“2024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预算资金项目”或“2024年度国家重点软件企业预算资金项目”,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请各企业于7月3日(星期一)前完成填报,并线上提交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区市初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7月7日(星期五)前完成初审流程后,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
(三)市级审核。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中心对各区(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与信息服务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认定、现场核查,确定拟奖补名单及金额,并予以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对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积极配合市、区两级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合同、发票等原始材料。申报材料中有关申请表、截图示例及承诺书模版请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相应申报栏目查看。
(二)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青岛市市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