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64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一次公告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64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一次公告
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64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一次)公告
招标编号: FW2023-06-64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64批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藏集团公司2023年第64批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附件(说明招标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9日,每日17:00时至次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五楼511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另外准备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或以快递邮寄、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或发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扫描件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报名外,同时还需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1.1 登录 “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随机码”。
5.1.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成功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或【支付】按钮,进行报名操作。
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
5.2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
5.3 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概不退还。
5.4 购买须知: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项目名称,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内,不接受现金。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5.5 缴费须知:投标人在转账汇款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保证金逐笔逐项注明所参加项目的完整具体招标编号、包件号,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须在开标三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户。经财务核实未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投标文件。
5.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如需弃标,须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邮箱:qztlgswzzbcgs@163.com,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七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8.其他8.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8.1.1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支行及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8.1.2 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8.2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3 凡参加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的所有厂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近两年内所有经济类判决书,查询无相关条目的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首页截图,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下载。参加投标时将裁判文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首页,不能提供的投标无效。
8.4 银行信息:
单位名称: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开户行名称: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qhqztlsygs02@163.com。
8.5 《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8.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53号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1-*******
传 真:0971-*******
电子邮件:qztlgswzzbcgs@163.com(资料接收邮箱,请将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1-*******
财务电话:0971-*******
电子邮件:qhqztlsygs02@163.com(财务邮箱,请将相关开票信息发送至此邮箱)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铁路支行
账 号:6305 0145 3637 0000 0541
2023年6月14日
招标采购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GEMFJ64-01 | 青藏线格拉段房建设备维护业务外包(唐北段) | 项 | 1 | 按合同要求到站格尔木房建生活段管内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有关联企业不能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6.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企业资质(铁路、公路、市政、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近十年内已完成或在建工程具有同类房建设备维护业绩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担任过同类房建设备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派专人担任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派专人担任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助理、质量资料管理;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安全策划、资源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资料管理,须具有初级资格证书;派专人担任材料员,负责材料管理计划、材料验收、材料使用存储、材料统计核算、材料资料管理。近三年内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没有青海省及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无农民工讨薪上访事件;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
LSZ64-02 | 电子客票检票闸机维保 | 台 | 87 | 按合同要求到站山南站、林芝站、米林站、桑日站、朗县站、贡嘎站、扎囊站、加查站(需在山南、林芝安排驻站人员)拉萨站管内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三级或以上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有相互关联关系企业投标。 | |||||
LSZ64-03 | 自动售取票机维保 | 台 | 34 | 按合同要求到站山南站、林芝站、米林站、桑日站、朗县站、贡嘎站、扎囊站、加查站 拉萨站管内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三级或以上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售后服务、诚信经营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有相互关联关系企业投标。 | |||||
LSJCSS64-04 | 雷达检测(青藏线格拉段(唐南段)冻土路基) | 项 | 按合同要求到站拉萨基础设施段管内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6.近三年来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 7.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建设部、交通部等部委颁发的甲级检测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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