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代西安师苑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代西安师苑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师苑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

采购单位 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代)
行政区域 利通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4日 20: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招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招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预算金额 ¥18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代)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东旺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138*****516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祥和大厦8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丽丽、0953-*******
附件:
附件1 秦宁中学蔬菜配送招标文件0614.pdf
附件2 磋商文件领取回执函(蔬菜).xlsx

项目概况

西安师苑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HY*******

项目名称:西安师苑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餐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标段:米、面、油类45万元

二标段: 蔬菜、水果及豆制品类40万元

三标段:调味品干货20万

四标段:肉类、蛋类44万元

五标段:冷藏冷冻品类38万元

(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供货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后由第二名递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请将磋商公告附件中文件领取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已确认参加竞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吴忠平台(吴忠市利通区古城中心村西北侧综合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第十中学、吴忠市秦宁中学(代)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东旺街        

联系方式:李老师 138*****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祥和大厦820            

联系方式:马丽丽、0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丽

电 话:  09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配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