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NM-2007-14-1-A
1、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扩建工程(施工),已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朝阳洞路31号(南明法院大院内)。 (2)招标工程项目的情况: 房屋建筑:总投资 127 万元; 建筑面积:1014.2(平方米);结构类型:框架;层数:4.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2月,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5月,工期:12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规定范围。 4、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覆行合同的企业或自愿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6、投标报名:(委托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1)现场投标报名时间为2008-1-3 9:00:00至2008-1-3 16:00:00。(法定休息时除外)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1-3 9:00:00至2008-1-3 16:00:00。 (3)投标人可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IC卡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新华路23号五楼)。 网上报名网址:贵阳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gyjsw.com.cn) (4)现场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方可报名: ①IC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②对未办理IC卡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如需办理IC卡的企业请同时提交上述三证的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按办理IC卡的程序办理IC卡。 对外省企业特殊情况时可提供如下资料: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④未拖欠民工工资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证明。 7、报名后投标申请人可从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8年1月3日至2008年1月3日。 8、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2008年1月8日9:30以前送达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 。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扩建工程施工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字样。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9、招标预计于2008年1月17日17:30时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其他:
招 标 人: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屈圆、李青
公告发布日期: 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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