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电脑、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重要提示:为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如发现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要求,请向莆田市秀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若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按时答复或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采购管理监督部门投诉,若发现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请向纪检机关举报。
市招投标办:*******;区监察局:*******;区采购办:*******。
受秀屿区区直单位委托,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XYCG*******
二、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三、项目内容:电脑、打印机、空调、摄像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四、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五、交货安装地点:秀屿区行政辖区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资格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
1-2、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
3-1、联合体投标须符合采购法第22条第1款规定。
3-2、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投标人联合投标。
4、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参加本批政府采购响应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资质要求。
七、时间安排:
公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07年4月16日;
公开招标答疑时间:2007年4月23日上午10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5月15日上午10点,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评审时间和地点:2007年5月15日上午10点;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来函、来电、传真或来人形式与我中心联系。不在本地的投标人可以用传真方式答疑。无记名方式报名。通过无记名方式报名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补交标书费。标书费: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本。如需邮购,另加50元邮递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响应方应向莆田市秀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采购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保证金应以入帐形式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存至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保证金应以转帐、电汇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注:不接受现金、不退现金、必须到帐)。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采购文件的编号及投标人名称。
开户名: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秀屿支行
帐 号:140*****090********
九、请认真阅读文件中带*号、加粗、加划线条款,这些条款对响应行为至关重要。没响应加*号条款为响应无效条款。
十、招标公告内容与正文不相符的,以正文为准。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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