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破产清算案公开招募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天河旺中贸易行对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16日作出(2022)粤17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建安集团破产清算工作。

为评估建安集团财产价值,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为建安集团破产清算案提供评估服务,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安公司基本情况


建安集团成立于1999年8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22*******,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股100%,住所地为阳江市区东风三路23号,法定代表人冯家记。经营范围为承接、建造:楼房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水电安装,普通设备及仪表安装,建筑装饰施工,土石方、公路、道路工程;城市园林绿化;批零:建筑材料、五金电器;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1.评估机构需对建安集团名下不动产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不限定评估方式)进行评估。

其中,不动产信息如下,管理人将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

序号

产权证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

用途


1

*******

1360

商务金融用地

2055年3月25日

6996.98

住宅


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下,管理人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序号



资质类



资质证书号



资质名称



发证日期



发证

有效期



发证机关


1

建筑业企业资质

D*********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021年12月17日

2023年12月3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评估机构应当在被选定后(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10个自然日内出具符合评估规范的报告。报告应当分别体现不动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价值,以及分别对应的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同时,评估机构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报告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有效评估资质,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2.报名机构应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内;

3.报名机构需具有独立承办破产重整或清算案件的评估经验;

4.与建安集团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5.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6.报名机构提供的报价不得超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的收费标准。


四、材料提交


报名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二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意向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名机构简介,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相关业绩证明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机构承办破产企业(例如:承办过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破产企业股东股权价值的评估,或建筑业企业资质权益价值评估)评估的案例、工作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报价方案;

7.报名机构已被编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证明;

8.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评估规范要求;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正式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7)明确说明出具报告的时间,自被选定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管理人出具正式报告;

(8)对从管理人处获取的资料保密;

(9)承诺报名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10)本招募公告内容和各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作为委托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1)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


五、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价低者中标。如同时有两家及以上的报名机构提供的报价均是最低价,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等因素,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评估机构。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本项目评估机构。


六、服务费用及支付


1.报价费用不得超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标准。

2.报价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为开展评估所发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3.服务费用的支付:无预付款,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4.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错漏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七、报名期限及方式


1.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7日18:00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2.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以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3.管理人咨询方式:高律师150*****000,韦律师136*****960

4.邮寄地址及电话: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23号(张律师131*****195


八、特别说明


管理人将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标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破产清算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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