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河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河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河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BTZBF2015--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黄河分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东丰县发展与改革局以东发改审批【201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

工程概况:新建工程,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层数:2,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自筹

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沙河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11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6月15日,工期

21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答疑室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套(以上证件须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13时

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东丰县西城区人社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有效区间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

邮编: 136300

联系人:杨波

电话: 135*****627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丰县江城大路224号

邮编: 136300

联系人: 马兰

电话: 138*****4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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