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经济开发区衡大北路建设招标公告

松木经济开发区衡大北路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松木经济开发区衡大北路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松招[2014]4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伟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木经济开发区衡大北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松木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衡大北路东起金源路,西至107国道,全长2000米,路幅宽23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计划总投资:衡大北路总投资约6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4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审定为准)。
2.5招标范围:路基、路面、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计划工期:3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须通过市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不得有其它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岗位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并须按我省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要求配备人员。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评分入围法”。
4.4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招标人将于开标日前7~14日内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文件规定为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评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拾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0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安全认证文件;
⑥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⑧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①、②留原件,③、④、⑤、⑥、⑦、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船山路20号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住建局北院一楼)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7.2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3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每套共600元,售后不退。
7.5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建设大厦三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同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及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上午9时00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盖章):衡阳伟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8*****298

代理机构(盖章):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915室
联 系 人:华恒、肖飞
电话:****-*********************转分机号:8955、8925、8915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松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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