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零星采购比选项目一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零星采购比选项目一
一、项目概况:四川全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零星采购比选项目(一)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二、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拟采购供应商的家数 | 服务期限 |
1 | 零星维修维护服务 | 1家 | 1年 |
2 | 空调维修服务 | 1家 | 1年 |
3 | 零星搬运服务 | 1家 | 1年 |
4 | 锁具维修服务 | 1家 | 1年 |
三、采购预算及限价:具体金额以实际产生为准,据实结算。
四、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二)针对资格条件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承诺函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确定的方式:在采购与招标网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
六、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方式:
1、比选文件自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4月27日9:00- 12:00,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2、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至quancheng0511@163.com。待报名资料审核完毕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报名的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接受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两种方式:
1、现场递交:请于2023年04月28日上午11:00时前,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一副) 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大鼎世纪广场3号楼一单元403号开标室。
2、邮寄递交:请将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一正一副)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大鼎世纪广场3号楼一单元403号(收件人:毛女士028-********、028-********)。到件时间若晚于2023年04月28日上午11:00时,则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请合理安排寄件时间。
(备注:比选申请文件须胶装,不能为活页。)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的中选人。
九、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十、本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全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大鼎世纪广场3号楼一单元403号
联系人:田女士 毛女士
联系方式:028-********、028-********
标签: 零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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