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湖四期游泳场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滁州市南湖四期游泳场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南湖四期游泳场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014

招租人滁州体育馆将于2023年062510时至2023年0626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06月25日10时至2023年0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租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租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滁州市南湖四期游泳场招租,位于滁州市城西水库南大闸下,内含两个游泳池及儿童戏水池等、水务处理房、1#停车场及剩余其他场地、6#楼功能用房,水、电等设施齐全,维护良好 ;正常使用中,实际情况以现场为准。

标的物:滁州市南湖四期游泳场招租,营业面积约*****平方米,游泳池面积约7000平方米,评估价******元/年,租期三年。

本次招租共1个标的物,以游泳场现有设施设备及泳池现状为准,有意向竞拍人需自行现场勘察,勘察后自行评估风险。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及须知

1、依法在境内注册并有一定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工商注册实收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或社会团体、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商户、自然人均可以参加竞标。社会团体、个体商户、自然人需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工商注册实收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作为担保,并提供担保函或缴纳保证金。

2、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公德和社会信誉,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无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违规违纪行为记录。

3、承租方须配备不少于20名,具有《游泳救生员》资格证书的安全救生员(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安全救生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原件,若无法提供则取消成交资格)

4、游泳票单票票价不得高于20元/人。票价中包括水资源费、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管理费、人员工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等各项管理成本,以及游泳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进入游泳场内的游泳者,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承租方对游泳场内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在游泳场内必须设置水深危险等警示标牌标示,自行配备相关救护和救生器械设备。

6、由承租方对游泳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承租方必须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保证水质达标,防止疾病传播。

7、承租方负责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自行办理收费核批手续,依规依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并服从配合公安、市容等相关单位的管理,维护游泳场周边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8、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风险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9、其他特殊说明: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拆迁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租金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本次出租的标的物建议潜在竞租人去到现场实地观察,再进行竞价等相关手续。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竞租起始价:******元/年,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竞价保证金*****.00 元保证金须在2023年06月25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租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040004*****000*****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南湖四期游泳场招租项目”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2000 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0621日17时止,接受咨询或预约现场踏勘(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租人联系。(联系电话:0550-*******153*****030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3年06月25日10时00分至2023年06月26日9时55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3日后通知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滁州体育馆拟出租游泳场。要求承租方按照营业执照和高危项目许可证规定的业务经营游泳场开放业务及游泳培训业务,不得将游泳池及附属设施进行分包、转租、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场内及四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开展危险系数高、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项目。承租方需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如承租方不能达到安全开放的相关要求,产生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消除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不承担任何补偿。标的物装修须服从市容部门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游泳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违约处理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一切责任。

2、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为竞得价。

3、租金支付方式:先付款后使用,一年一付,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按招租方要求支付第一年租金,之后的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到期的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金在规定的时间缴入滁州体育馆指定帐户,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10%,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租方指定账户。退还时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无息退还。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前,承租人不得利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赁期内,如承租人违约,产生履约保证金扣除行为,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如竞得者没有在合同约定期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违约、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游泳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在租赁期间,不得损坏该游泳池主体及其附属设施,如造成房屋倒塌、泳池建筑设施破损,存在安全隐患,或有损坏、故障时,应由承租方负责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维护)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3)承租方如需装潢,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其装潢费用自理。合同终止后3天内,承租方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招租人;承租方添置新物可移动部分由其自行收回;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及毁坏,应无偿移交给招租人。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补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2)被滁州市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价,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及相关证照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6、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7、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鑫

电话:139*****123

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紫薇南路188号(盛世华庭熙园)C段商业楼186-201室

招租人:滁州体育馆

联系人:张英飞,181*****935

联系地址:滁州市中都大道1188号

2023年03 月13 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务提交
    2023/06/15 11:29:23
    0天0小时26分20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3/06/15 11:46:00
    0天0小时17分37秒

0天0小时26分20秒

0天0小时17分37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湖四期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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