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3年交通安全设施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3年交通安全设施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3年交通安全设施评估已由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以2022年办公会议纪要13号文批准建设实施。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3年交通安全设施评估

项目编号:zxcd********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31万元;

最高限价:85.31万元;

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出具报告初稿);

服务地点:G4218林芝至拉萨段(393.64公里)、S4林芝至米林机场(37.8公里)、拉萨至协荣互通(37.84公里)、江当互通至日喀则段(35.97公里)、G4219曲水至乃东段(95.91公里)。

工作要求:对沿线(双向)的标志牌、标线、各种护栏、防眩板、隔音墙、隔离栅、防抛网、视线诱导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调查、协助我中心编制《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沿线设施养护手册(征求意见稿)》。一是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TCI评定;二是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检查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存在数量、类型、等级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 14号)相关要求进行评审;三是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标志牌和标线是否存在数量、类型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四是针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措施。以上相关报告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每组配备有标线厚度测定仪3台;逆反射系数检测仪3台;涂层厚度检测仪2台;钢尺5把;数码相机3台;数码摄像机2台。)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委任本项目负责人及业绩要求:拟委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3)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国内高速公路MQI检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2020年-至今)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D级。

(5)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 月 16日至2023年06 月25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 时00 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供应商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盖单位鲜章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 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刊载。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川藏公路与林拉公路交叉路口往东200米

联 系 人:洛桑丁增

电 话: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91-*******/182*****659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3年交通安全设施评估已由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以2022年办公会议纪要13号文批准建设实施。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 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2023年交通安全设施评估

项目编号:zxcd********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31万元;

最高限价:85.31万元;

质量目标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出具报告初稿);

服务地点:G4218林芝至拉萨段(393.64公里)、S4林芝至米林机场(37.8公里)、拉萨至协荣互通(37.84公里)、江当互通至日喀则段(35.97公里)、G4219曲水至乃东段(95.91公里)。

工作要求:对沿线(双向)的标志牌、标线、各种护栏、防眩板、隔音墙、隔离栅、防抛网、视线诱导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调查、协助我中心编制《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沿线设施养护手册(征求意见稿)》。一是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TCI评定;二是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检查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存在数量、类型、等级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并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 14号)相关要求进行评审;三是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标志牌和标线是否存在数量、类型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四是针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措施。以上相关报告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每组配备有标线厚度测定仪3台;逆反射系数检测仪3台;涂层厚度检测仪2台;钢尺5把;数码相机3台;数码摄像机2台。)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其中任意1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拟委任本项目负责人及业绩要求:拟委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3)企业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国内高速公路MQI检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信息可在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4)供应商(2020年-至今)内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评定为D级。

(5)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 月 16日至2023年06 月25 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 时00 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供应商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盖单位鲜章到现场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 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上刊载。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川藏公路与林拉公路交叉路口往东200米

联 系 人:洛桑丁增

电 话: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新城49栋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891-*******/182*****659

标签: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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