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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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
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编号:SDZB2023-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
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2475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经济技术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
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 529MW 高温热水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本体及其
辅机和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
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
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
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DZB2023-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
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
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
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锅炉环保设备超低排放建设项目-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
除尘器改造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招标规模: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云港分公司热源厂水炉除尘器改造
脱硫塔提标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 529MW 高温热水锅炉除尘脱硫系统
本体及其辅机和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及施工等。
2.4 项目地点:云港分公司
2.5 计划服务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竣工时间 2023 年 10 月 15 日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项目投资额:2475 万元。
2.8 质保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
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1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
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建造师时需提供。
3.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
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
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
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0 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或者
工程总承包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
供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
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1 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 年成立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不足 1
年或 2023 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
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本项目牵头人为具备环
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分工符合各成员方资质要求。
3.6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
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
知吉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
资项目投标。
3.9 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社保,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
换委托代理人。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10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
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
册并办理 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
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一楼 117 室,技术 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0431-887798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0 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本
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会议房间
号详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
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
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
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
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
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
文件。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
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
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
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
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
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长春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系人:王悦
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 3300 号东皇集团大厦 310 室
联系人:王峰 尹女士
电话:0431-8462989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28
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 系 人:王悦
电 话:0431-84634306
电子邮件:13010349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3300 号
联 系 人: 尹丽丽
电 话: 84610086
电子邮件: 13010349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尘器改造 设计施工 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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