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及播音室声学装修置景灯光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及播音室声学装修置景灯光招标公告

哈密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受哈密政府采购办的委托,哈密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哈密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及播音室声学装修置景灯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HMCZ—CG********

2、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室及播音室声学装修置景灯光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哈密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

4、采购机构名称:哈密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5.获取标书时间:2015年10月8日

6.获取标书地点:哈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7、采购内容:技术用房声学装修、灯光系统及LED电子屏等项目

8、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哈密市广播电视台一层、二层。本次采购项目中技术用房建筑总面积:约329平米。各功能房间包括:综合演播室172㎡、新闻演播室112㎡、维语录音室15㎡、汉语录音室15㎡、音乐录音室15㎡。预算价为230万元。

9、 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详细技术参数和数量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近三年政府采购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公司,应提供符合相关部门年审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具有效的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专业灯光、音响、舞台机械设计与安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舞台机械设计与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声频协会工程企业综合技术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对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5)投标企业无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的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核心产品为LED影视灯具及LED电子屏);

(7)投标企业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原件),并提供技术负责人在该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如疆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在新疆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必须提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驻疆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和办事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11、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500万)、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专业灯光、音响、舞台机械设计与安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舞台机械设计与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中国声频协会工程企业综合技术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原件;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上述资料带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的复印件一份,无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拒不接受报名。自带U盘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

13、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应于2015年11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现场。

14、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哈密市财政局会议室;

16、拷贝招标文件及投标确认联系人:魏柳亚 电话****-*******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不明事宜请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哈密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 装修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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