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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的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等文件要求, 为切实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S**********)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工作,2023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面积9400亩,现将永川区2023年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如下,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申报。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地点及规模

在全区范围水稻、茶叶、柑橘、豇豆等4种作物上组织实施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面积9400亩。

(二)补助标准

按《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标准进行补贴,补贴率70%。

二、申报对象

永川区2023年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申报对象为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整建制村(社)。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凡永川区内能够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应用推进积极性较高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整建制村(社)均可申请。

(二)技术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严格按照《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实施项目。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须提交主体简介、营业执照(大户、整建制村(社)可不提供,提供能实施统防统治的相关佐证资料)、工人社保证明(或临聘工人用工工资)、设施设备佐证资料、土地流转合同(或其他面积佐证资料)、项目实施方案及《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实施水稻项目的主体实施面积不少500亩、柑橘实施面积不少500亩,茶叶实施面积不少1000亩、豇豆实施面积不少100亩。

(四)其它要求

项目补贴形式为“先建后补”,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田间药害等重大生产事故,项目实施单位有权“一票否决”,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地点

1.申报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申报。

2.申报地点:重庆市永川区种子推广站

3.申报时间:2023年6月10日前。

4.联系人及电话: 张建红:133*****241

附件:《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应用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农业农村部种植业司关于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农质管函〔2023〕41号)要求,2023年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以下简称绿防与统防融合补贴试点项目)资金在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预算。为保障此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永川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为机制的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产品(服务)补贴模式和推广应用长效机制,充分调动种植业者应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深化农药减量整改成效,进一步深入推动全市农药减量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区域内力争实现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项目区内化学农药用量较农户常规防治减少15%以上,项目区内农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项目总资金150.0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资金120.00万元。严格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规定,即“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应用推进产品及服务补贴、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示范观摩、成效宣传、绩效评价等方面,其中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应用推进产品及服务补贴资金不低于项目总资金的80%”。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在2020、2021、2022年该项目实施基础上,在全区水稻、茶叶、柑橘、豇豆新型经营主体相对集中主要河流分布的镇(街)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规模不低于9400亩,“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应用推广补贴”项目不低于6000亩,全区代表性9镇(街)实施;“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应用推广补贴”项目2000亩,全区代表性2镇(街)实施;“柑橘及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应用推广补贴” 项目1200亩,全区代表性2镇(街)实施。“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应用推广补贴” 项目200亩,全区代表性2-3镇(街)实施。

五、项目实施方式

项目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实施。

六、项目实施内容

在2020、2021、2022年实施基础上,结合永川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突出农药用量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作物、重点对象和重点减量技术,切实推进项目实施。以能够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应用推进积极性较高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补贴对象,对其购买《重庆市2023年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名录》和《重庆市永川区2023年农药减量控害增加推介产品(服务)的公告》中的理化诱控产品、生物农药、昆虫天敌、授粉昆虫、低用量化学农药、减量助剂等绿色防控产品(服务)及高效植保器械和统防统治作业优先进行补贴,根据市农委相关政策要求,按照不高于70%的比例进行补贴。

七、参与实施单位及技术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种子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加强监督、协调指导,推进项目实施。

(二)成立项目技术小组

成立区农业农村委种子站为主体项目技术小组,由种子站牵头实施具体技术工作。

(三)组织项目评审专家小组

邀请重庆市农科院特作所、市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小组,评审并择优认定项目实施主体,评审项目实施结果。

(四)成立项目监督和初评小组

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永川区种子站牵头,实施镇街农服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并进行项目初评。

(五)成立项目实施小组

在重庆市种子站、区农委领导下,由永川区种子站牵头,各实施主体为成员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项目工作。

1.成立“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小组。

专家组评审后确认水稻实施主体组织具体实施“水稻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示范工作,集成应用以下技术:

一是因地制宜选用抗(耐)稻瘟病、稻枯病的水稻品种,淘汰高(易)感品种,合理布局不同遗传背景的水稻品种。二是合理利用翻耕灌水灭蛹降低虫源基数。三是加强水肥管理,适时晒田等农艺措施提高水稻抗逆性。四是通过田埂适当留草为天敌提供栖息地或田埂种植玉米、大豆等植物涵养寄生蜂、蜘蛛和黑肩绿盲蝽等天敌数量。五是路边、田埂种植香根草等诱集植物减少二化螟和大螟的种群基数。六是越冬代二化螟羽化期集中连片使用性信息素诱杀雄虫或干扰交配来减轻螟害。七是人工释放稻螟赤眼蜂控制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粘虫、大螟、稻苞虫等虫害。八是利用趋光性安放诱虫灯诱杀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粘虫、大螟等减轻虫害。九是稻鸭共育。减轻纹枯病、稻飞虱、福寿螺和杂草等发生危害。十是选用高效、微低毒、低残留、低用量绿色防控化学农药或生物农药防控病虫害。

2.成立“茶叶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小组。

专家组评审后确认茶叶实施主体具体实施“茶叶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示范工作,集成应用以下技术:

一是通过修剪、整形、翻耕除草、科学肥水管理等农事园艺措施增强树势提高抗病虫能力。二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悬挂可降解色板诱杀等物理措施诱杀害虫。三是调控茶园环境,栽培蜜源植物,保护天敌,促进茶园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等生态控制病虫害。四是茶园病虫监测的基础上严格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无公害生物农药进行生物防治。五是使用无人机或静电直流喷雾器等高效、低用量、低漂移施药器械进行施药防治,减少农药用量和环境漂移。

3.成立“柑橘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小组。

专家组评审后确认柑橘实施主体具体实施“柑橘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示范工作,集成应用以下技术:

一是加强栽培管理,及时排灌,合理施肥等农艺园艺措施增强树势,提高抗(耐)病虫性。二是适当修剪,去除病虫枯枝、衰弱枝,收集落叶、落果,集中销毁,减少病(虫)源。三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悬挂可降解色板诱杀等物理措施诱杀害虫。四是投放巴氏钝绥螨生物控制柑橘螨类为害。五是果园内覆盖白花臭草和其他非恶性杂草,改善桔园小气候,为天敌提供有利条件。六是病虫监测的基础上严格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无公害绿色防控药剂和药助剂减量控害。七是使用无人机或静电直流喷雾器等高效、低用量、低漂移施药器械进行施药防治,减少农药用量和环境漂移。八是在柑橘收获后,及时清除病虫、无用枝,并适当喷施松碱合剂等无机农药合剂进行清园,防治越冬矢尖蚧、红蜡蚧、粉虱、螨类等害虫,同时兼治树干、树枝上的地衣、苔藓等寄生植物。

4.成立“豇豆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项目”实施小组。

专家组评审后确认豇豆实施主体具体实施“豇豆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示范工作,探索豇豆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技术。

八、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程序

项目实施主体择优选择能够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绿色防控产品使用积极性高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实施按实施主体须自愿申报并提出申请(见附件1),项目实施专家组评审后确认具体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结果田间验收,第三方组织绩效评价,项目实施专家组验收等程序实施。

九、项目进度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1月-12月,具体进度如下:

1.2023年5月底前,明确目标任务,规划落实地点完成方案制定,示范区前期准备工作。

2.2023年5-11月底前,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实施。

3.2023年12月底前,项目工作总结。

十、资金预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2023年市财政补贴资金120.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30.0万元。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安排标准

1.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试点项目资金120.00万元,用于绿色防控产品和服务补贴资金11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30.0万元。

2.标志牌费。4.5万元。

3.宣传资料费。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示范观摩、成效宣传、绩效评价等费用5.0万元。

4.专家咨询费1.5万元。

十一、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主体须严格记录农事生产活动,建立农事档案、绿色防控产品使用积极性较高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补贴对象,购买理化诱控产品、生物农药、天敌、授粉昆虫、低毒低残低用量化学农药、减量助剂等绿色防控产品应为《重庆市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广产品》和《重庆市永川区2023年农药减量控害增加推介产品(服务)的公告》中的推荐产品或其他符合绿色生产条件的产品。

实施主体在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田间药害等重大生产事故,项目实施单位有权“一票否决”,直接取消补贴资格。

附件:1.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申报表

2.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评审表

附件1

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主体性质

申报内容

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

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资 质情况及佐证

拟定实施技术

申报主体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街)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重庆市永川区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推广补贴项目评审表

申报主体

主体性质

申报内容

实施地点

实施时间

实施主体实施基本情况

实施主体技术措施实施情况

总评

申报主体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实施单位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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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色防控 统防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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