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依据自然保护地管理或保护审批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罗场乡、缠溪镇、木黄镇、紫薇镇(采用三调行政区划)。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标签: 有权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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