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机场航站楼进港行李处理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白塔机场航站楼进港行李处理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白塔机场航站楼进港行李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白塔机场航站楼进港行李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备 注
一
呼和浩特白塔机场航站楼进港行李处理系统改造项目
244.98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单位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必须是投标货物制造商,或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交该授权文件的原件),制造商与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货物的投标将全部被否决。
3、所投设备如是国内品牌,投标人应提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0号)要求取得民航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所投设备如是国外品牌,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已通过第三方及民航行业验收。
4、投标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所投设备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国内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的类似供货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下午5:00结束(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注: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综合西三楼)。
3、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
(6) 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份,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
2、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103#,十九中西综合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联 系 人: 张玉宝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高 燕
联系电话:0471—*******
电子邮箱:txzb2005@163.com
标签: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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