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江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江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中江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县政府十九届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7日
中江县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8号)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德府函〔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及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坚持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水平作为发展方向,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中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开放合作的社会化科学素质工作新格局,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进入德阳市第一梯队。全县各地、各人群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提升,城镇、农村区域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有效改善。“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统一认识基本形成,科技活动场所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广泛弘扬,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县居民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到2035年,我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25%,科普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科学普及与科学素质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加强学校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学校在课后服务中提供科普类项目,支持学校开展“科技节”“科技夏令营”“科技研学”等科技教育活动。加快建立校内外互为补充、有机联动的少先队实践教育体系,不断拓展实践活动项目和载体,按照不同年龄和学段特点,分层系统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行动,普及重大科学发现过程和科学家事迹,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引导学生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大力开展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注重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资源,营造浓厚的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团县委、县科协、各乡镇〕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课程,组织开发适龄青少年信息技术课程,与高等院校专家团队合作开展青少年创新设计思维试点工作,充分激发学生的科学好奇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组织开展科技教师培育,激发科技教师工作热情。推进现代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课堂教学关键环节,建立新型“教”与“学”关系,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教育示范校”评选工作,推动学校形成科技创新教育工作特色。加强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科协、各乡镇〕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举办中江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比赛,组织青少年参加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四川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四川省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中江县青少年科技创新评选、中学生“英才计划”等工作,探索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策略。倡导学校开展五大学科竞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强基计划,为高校输送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素养与创造能力。〔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团县委、县科协、各乡镇〕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有效衔接机制。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我县具备条件的科普场馆申报国、省级科普基地,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健康科普基地。鼓励支持科普基地以及博物馆、图书馆等科普场馆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及科普活动。通过“开学安全知识第一课”“实验室开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汛减灾等宣传进校园活动,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生教育全过程。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服务。推动中江县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活动,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局、中江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各乡镇〕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师科学素养培训,结合学科知识,运用信息技术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组织开展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强化科技教师创新教育,积极引进推广创新教育课程,加强科技教师编程能力培训,引导科技教师参与科技实践,不断健全完善对科技教师的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科协、各乡镇〕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倡导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群众性科普活动。建立健全农村科普服务“常下乡、常在乡”长效机制,依托农民夜校、文化室、科普活动室、农家书屋等阵地,结合广播、微信、微博、抖音、微视频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生态环境、绿色环保、节约能源、水土保持、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灾减灾、森林防火、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农业生产等公益科普讲座、专题培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农民普及科学知识和农业生产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崇尚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局、中江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各乡镇〕
7.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开发利用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教育培训资源,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方式,结合“转型职业农民”,分层分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符合职业(工种)报考条件的农民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积极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取得相应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证书。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中培育一批懂产业技术、网络技术的新型农民。服务农村青年创业,为农村创业青年提供“一对一”导师指导,向创业青年传授经验、分享信息。通过“乡村振兴巾帼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各乡镇〕
8.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组织开展“科技小院”申报推荐工作,依托“科技小院”服务农业科技及农村产业发展。依托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加强农业生产先进技术集成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备案为法人科技特派员。依托科技特派员重点服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重点围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乡村规划培育一批乡土人才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支持职业院校开设涉农专业,推行定制培养模式。鼓励职业院校建设乡村振兴示范产业园区与人才孵化培训基地,开展农业农村技术工人培训,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开展乡村振兴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乡土人才创新创业。推进基层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生态气象服务和农作物种植气候适宜性区划研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科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县科协、各乡镇〕
9.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普培训。鼓励农业科技专家为农民群众提供“手把手、面对面”培训,开展农村种养殖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各乡镇〕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0.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开展中江工匠、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示范岗”评选活动。开展“玫瑰书香”“最美职工家庭”“职工诵读”活动。开展劳模宣讲团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基层活动。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科协、各乡镇〕
11.实施技能兴川行动。组织开展全县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以赛代训提高广大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组织青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及“创青春”创新创业大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激励青年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组织开展各部门机关职工练兵比武,适时举办全县综合性技能竞赛,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技能竞赛,鼓励企业、院校及行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活动,为全县各类技能人才搭建竞技平台。推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引导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及社会服务活动。加强企业家科学素质建设,以企业经营者管理素质能力提升为重点,通过企业家经营能力专题培训、企业家沙龙座谈、学习交流活动等抓手,不断提升中江本土企业家管理能力、科学素质、创新思维和战略眼光。〔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县经科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科协、各乡镇〕
12.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围绕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完善覆盖专项职业能力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知识纳入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鼓励学校开展中级、初级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各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培训和岗位技能拓展培训。开展针对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加大对全县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监管力度,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范围、教学大纲和课时规范开展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职工入职、在职期间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聚焦职工开展适应岗位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聚焦在校大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退役军人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3.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主题活动,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养老机构活动。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宣传媒介,以及通过科普宣传栏、市场宣传喇叭等载体,针对老年群体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合理膳食、安全用药、心理健康等健康知识,提升老年群体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积极发挥社会应急力量,开展用电、用火、消防与急救等安全知识普及,提升老年群体风险预防和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4.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加强向领导干部普及科技发展前沿和科技创新知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教育培训手段,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利用“学习强国”“科普中国”等平台强化科学素质内容学习。〔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各乡镇〕
15.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注重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将前沿科技知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拓展科学视野,培养科学思维,着力培育顺应时代需求、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科协、各乡镇〕
16.在公务员录用中按照上级部署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相关要求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科学素质工作基础
17.加强科普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的政策、法规、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普场所、科普基地免费开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科普服务站、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打造各类主题的基层科普阵地、科普场景、科普景观。加快对现有科普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拓展和提升现有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执法局、县科协、各乡镇〕
18.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争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级科普基地。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将业务工作与科普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资源汇聚整合,促进各类基地科普资源贯通共享,提升科普服务能力。推进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引导和促进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和科普创意园等。鼓励有条件的科研院所、企业、园区等优质科技(普)资源向社会开放,挖掘社会设施资源科普功能。〔责任单位:县经科局、县自然资源局、中江生态环境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科协、各乡镇〕
(二)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完善科普传播机制
19.加强科普创作。组织开展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征集,广泛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探索开展科普创作领域奖励和业绩激励,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扶持和孵化力度,调动科研人员创作积极性,增强科普供给,推动全县科普事业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科局、县科协、各乡镇〕
20.促进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创新科普传播方式,推动图书、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的深度融合。引导主流媒体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及时发布社会重大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热点科普知识,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加强科技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增强科学传播和科学辟谣功能。〔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科局、县科协、各乡镇〕
21.建立科普传播新机制。引导公众“上天府科技云、向科学要答案”,依托“天府科技云”服务平台、“科普中国”平台等权威科普渠道获取科普信息。吸引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成为科普信息员、传播员,积极开展基层科普工作,推动基层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广泛精准服务基层群众。〔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科局、县民政局、县科协、各乡镇〕
(三)推动科技资源普及化,强化科普源头供给
22.推动科技资源、科技成果普及化。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以及开发科普资源。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普及化机制。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普及化工作指南,鼓励科研机构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在产业链中融入科普元素,推动全县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经科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科协、各乡镇〕
2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弘扬科学家精神,讲好科学家故事,以展览、报告会、宣传片等形式适时开展科学家精神宣传,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用科学知识回应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引导科技人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科局、县科协、各乡镇〕
(四)加强基层科普服务,构筑科学素质提升新格局
24.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协同参与,以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积极完善科技(普)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建立满足群众需求的科技(普)志愿服务组织,规范科技(普)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登记、管理等程序,推进科技(普)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科局、县民政局、县科协、各乡镇〕
25.加强科技人文交流。大力培育科普场所、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引导科技专家、科学教师、社会组织从业者、老科技工作者、大学生志愿者等人群加入科普兼职人才队伍。围绕科学素质提升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促进相关部门、组织、机构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科学教育、传播、普及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实施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计划,搭建科技、人才项目对接、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经科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科协、各乡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负责领导推动落实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协调机制,有序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强化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规划和计划,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络和联合协作,共同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开放合作的较为完善的社会化科学素质工作机制。
(三)落实工作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政策法规体系。落实和保障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所需经费,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投入,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推动形成科学、普适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标准。
(四)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宣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多元主体活力,形成更加广泛强大的工作合力。完善表彰奖励和监测评估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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