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外送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外送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
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3-139)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本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境内,新建线路海拔高度在2950m~3250m之间,全线交通较便利,可利用G6京藏高速公路、G109国道及风电园区内道路到达。本招标项目为新建线路,线路起于新建的110kV青豫华能升压站,止于已建的沙柳330kV变电站,形成青豫华能~沙柳I、II回110kV线路。全线按单塔双回路架设。本工程工作内容:(一)本工程为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场110kV线路送出线路工程:(1)110kV青豫华能升压站-沙柳I回线全长线42.921km。架空线路长度42.621km,电缆路径长度约0.3km,导线选用1*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2)110kV青豫华能升压站-沙柳II回线全长线42.921km。架空线路长度42.621km,电缆路径长度约0.3km,选用2*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3)沿110kV青豫华能-沙柳I、II回同塔双回线路同步架设2根24芯OPGW光缆,24芯OPGW光缆总长约2×47.2km,钻越段采2根24芯直埋铠装光缆,长约2×0.6km。(4)本工程新建线路需钻越330kV龙乌线、330kV塔切线。已有330kV龙乌线、330kV塔切线对地距离约9米左右,拟建110kV架空线路无法正常钻越已有330kV龙乌线、330kV塔切线路,需将拟建110kV架空钻越改为电缆钻越,新建110kV电缆线路钻330kV塔切线路径长约150m,钻330kV龙乌线路径长约150m,新建电缆采用直埋敷设,单根电缆长约220m,电缆总长1320m。(线路长度各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设计确定,其他要求以电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 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
2.5 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工期6个月,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具备带电条件。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设计、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含土地征用手续办理)、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质量监检、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各类费用缴纳等,并最终通过地方电网公司及项目单位组织的各类验收,按标准投产、移交等全过程建设内容。本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监理外,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标段内。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包含送出线路工程中所有涉及的初步勘察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勘察设计、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设计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竣工图数量须满足招标方要求。
(2)采购及施工: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倒运等;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试验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3)11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的土地征用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永久用地)、土建施工、铁塔组立、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接地、线路标示牌、警示牌、防鸟设施(防鸟刺、驱鸟器等)、辅助设施(防震锤等)、线路跨越穿越已有线路或道路、跨河、高压供电线路改造、植被恢复等,承担所有费用。
(4)试验调试:包括性能指标、线路参数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及正常运行所有必需相关的设备单体交接试验、特殊试验、分系统试验、整套启动调试、光缆测试报告等。相关的试验项目应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要求,承担所有费用。
(5)验收及协调工作:质监站质量监督验收、地方电网要求的试验、验收、相关手续办理(包括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对侧站施工工作的对接及配合;工程协调包括跨越高速、国道、输电线路、河流的永久和临时征租地、农作物、拆迁、地上地下附着物等的协调与赔偿;进场手续办理、线路走廊的清理、线路路径上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并满足线路安全运行的相关要求等。投标人承担本条所描述的所有费用。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水保工作:负责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设施执行、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购买及配置、现场标识标牌、安全警示标志等;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前期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送出线路的地质灾害、压覆矿产、文物、社稳、跨穿越(除环评、水保、可研评审外)等专项报告编制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性文件的批复或意见,并承担相应费用。
(8)工程档案管理:负责包括工程资料编制、收集、报审、归档、验收及移交全过程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9)与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场110kV升压站分界:
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场110kV升压站侧为110kV升压站出线构架,导地线、光缆与出线构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出线构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光缆熔接以及引下至二次盘室室内光纤配线架的光缆采购、安装和熔接等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
(10)与330kV沙柳变分界:
与330kV沙柳变分界为110kV侧构架,导地线、光缆与构架的连接金具采购及安装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构架上光缆引下夹具和光缆接续盒、余缆架采购与安装、光缆熔接以及引下至二次盘室室内光纤配线架的光缆采购、安装和熔接等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沙柳变二次盘柜光纤配线架至110kV开关柜保护装置转接光缆的采购、安装、熔接等工作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30kV沙柳变电站侧间隔扩建中所有需要线路工程相配合的工作均由本标段投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已完工的3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含至少2项海拔2500m及以上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业绩均为有效业绩。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证明等)。
3.2.3项目经理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号”要求为准)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至少近1年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0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青海公司海南基地青豫直流二期340万千瓦外送项目华能共和切吉3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标段包1"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105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971-*******
电子邮件:hngemjw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基地)
联 系 人:章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07
电子邮件:mim_zha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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