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战略部署,更好汇聚高校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推进“双一流” “双特色”建设,持续提升高校科研工作服务“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能力,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好申报指南,对接振兴发展急需
《2024年度科研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附件1)是本年度省教育厅拟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项目申报方向的总指引。各高校要深入研究指南列出的研究领域及重点方向,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优势、科研基础、队伍现状,对标《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吉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有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同时支持自由探索。
二、严格申报要求,分类做好校内初评推荐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产业化培育和专项项目”四个类别。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
依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分为科学技术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两类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层次。其中,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各高校可对照《指导性目录》所列重点支持方向,对申请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进行校内初评、分类择优推荐。“一般项目”由学校初评,实施限额推荐(推荐限额见附件2),压实高校科研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支持高校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提升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从2024年起,适应发展需求,按照“自主自愿、量力而行、保证质量”的要求,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原则上,自筹项目推荐数量本科高校不超过8项、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 5项。
三、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立项评审、项目结题全过程管理
(一)从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需注册登陆“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
按申报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要坚持原创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避免项目重复申报和低水平研究,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遴选确定各类拟推荐项目,项目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部门将本部门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附件3)加盖部门公章,于7月5日前报送高教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jgy@163.com。
四、落实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求
(一)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和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落实有关规定要求,为避免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三)项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须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需将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原则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省级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资金使用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研究经费。项目经费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五)申报人需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科研诚信档案。
联系人:李艾颖 QQ:*******
联系电话:******** 内线:8422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导性目录
2.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限额
3.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4.科技项目申报书
5.社科项目申报书
高教科研处
2023年6月13日
标签: 吉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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