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设施招标公告
仓储设施招标公告
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已由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财建(2015)1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资金和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
2、招标编号:豫财建(2015)159号
3、投资额:约 1600万元
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5、第一、第二标段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6、第一第二标段工程质量:合格
7、第三标段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8、第一、第二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招标范围:气垫输送机、移动式清粮机、多功能转向扒谷机、叉车等农用设备采购(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共 3个标段。
第一标段: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监理
第三标段: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设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的内容;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社保证明)
1.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2012、2013、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经理或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15 年 10月 14 日至 2015年 10 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在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总监)持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达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3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复印件不予接收)。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专用账户。(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00012
银行地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6、是否邮购招标文件: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 11 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 年 11月4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届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含注册临时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核验身份;法人代表和拟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中储实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7*****598 联系电话:****-********
2015年10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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