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三湖一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胭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尾水、湖水净化项目
天长市“三湖一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胭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尾水、湖水净化项目
天长市“三湖一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胭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尾水、湖水净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长市“三湖一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胭脂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尾水、湖水净化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gc******-119 | ||
招标人及代建管理单位 | 招标人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地址 | 安徽省天长市永丰镇二墩村乌龙水库北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熊志强 150*****1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南二楼1-6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俞建梅0550-*******-802、133*****10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13日8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主办方:安徽徽宁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协办方: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主办方: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联合体协办方: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价(元) | 贰仟叁佰捌拾伍万陆仟捌佰肆拾柒元肆角捌分(¥********.48)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马利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日历天) | 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期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东台市西溪天缘小镇水利设施提升项目(打造塔苑封闭水系,建设净水设施)工程(水环境设备安装和水生态配套采购) 合同金额:1628.6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2月06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天长市天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贰仟伍佰叁拾玖万玖仟叁佰玖拾壹元玖角叁分(¥ ********.93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张治彬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日历天) | 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期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广泽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贰仟柒佰壹拾叁万陆仟叁佰玖拾捌元玖角(¥********.9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袁浩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
工期(日历天) | 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期6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19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滁公管[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算标准的通知 | ||
招标代理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01/******001003/********/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01/******001003/********/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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