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美术馆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桂林美术馆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桂林美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620*****54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定鸿156*****009
报价起止时间:2023-06-15 17:15 -2023-06-20 17:15
采购单位:桂林美术馆
供应商规模要求: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桂林美术馆物业服务采购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物业管理服务; 描述:物业主管:1人(不超过45岁),全面负责对接馆区的后勤服务工作。 保洁:1人(不超过55岁),主要是公共区域、展览室、停车场、办公区域等的清洁。 保安:不少于3人(男性,不超过60岁),全年24小时有人值守,并负责停车指引、消防监控等工作。如遇馆区有大型画展、会务、重大活动时,须另行免费安排人员协助。;描述:维修员:1人(不超过55岁),负责保安轮休顶班和水电维修,空调、安防检测,故障排查等。可继续延用原有的人员,其待遇不得低于当前标准。 讲解员:2人。由于项目的特殊性、专业性要求,优先延用原有的人员,其待遇不得低于当前标准。 其他要求:(1)拟投入人员须身体健康、政审合格,不得兼职,并须为其缴纳社保(采购单位有权每月查看缴费记录);;描述:绿化服务,为维持馆区的绿化质量,将继续延用原有的绿化外包单位,由成交供应商每月支付1500元;(3)须为上述人员提供职工高温补贴标准要求(桂人社规〔2021〕9号)、年节慰问、节假日加班等,编列并实发不低于每人1000元/年的费用。;描述:采购预算:全年预算不超过******元。 合同时间:2023年05月28日至2024年05月27日,共12个月。(如遇采购影响致使逾期确定成交单位的,期间费用由新供应商垫付) 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合同总额的1/12,支付时间以财政相关经费下拨时间为准。 报价单位的报价已包含提供服务的一切发生及可能出现的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涉及用工方面的纠纷和劳动事故等均由成交单位负责。;描述:报价时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合理的报价构成表(不提供或报价明显不合理又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无效报价),拟投入人员名单(须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及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非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更换),同类业绩证明及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服务方案、承诺方案、获奖情况等响应文件。如不按上述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否决其报价的有效性;有虚构材料谋求成交的,上报财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描述:本项目采用线上询价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不等于无条件的价低者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或相近的报价,则采购单位有权选择有相关服务经验更为丰富,服务和承诺方案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报价单位优先定为预成交供应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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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时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合理的报价构成表,拟投入人员名单,同类业绩证明及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服务方案、承诺方案、获奖情况等响应文件,须加盖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七星区 东江街道 自由路2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桂林美术馆物业服务采购需求 | 采购一项物业服务,包括以下服务项目: 1、物业主管:1人(不超过45岁),全面负责对接馆区的后勤服务工作。 2、保洁:1人(不超过55岁),主要是公共区域、展览室、停车场、办公区域等的清洁。 3、保安:不少于3人(男性,不超过60岁),全年24小时有人值守,并负责停车指引、消防监控等工作。如遇馆区有大型画展、会务、重大活动时,须另行免费安排人员协助。 4、维修员:1人(不超过55岁),负责保安轮休顶班和水电维修,空调、安防检测,故障排查等。可继续延用原有的人员,其待遇不得低于当前标准。 5、讲解员:2人。由于项目的特殊性、专业性要求,优先延用原有的人员,其待遇不得低于当前标准。 6、其他要求:(1)拟投入人员须身体健康、政审合格,不得兼职,并须为其缴纳社保(采购单位有权每月查看缴费记录);(2)绿化服务,为维持馆区的绿化质量,将继续延用原有的绿化外包单位,由成交供应商每月支付1500元;(3)须为上述人员提供职工高温补贴标准要求(桂人社规〔2021〕9号)、年节慰问、节假日加班等,编列并实发不低于每人1000元/年的费用。 服务要求 1、采购预算:全年预算不超过******元。 2、合同时间:2023年05月28日至2024年05月27日,共12个月。(如遇采购影响致使逾期确定成交单位的,期间费用由新供应商垫付) 3、支付方式:每月支付合同总额的1/12,支付时间以财政相关经费下拨时间为准。 4、报价单位的报价已包含提供服务的一切发生及可能出现的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涉及用工方面的纠纷和劳动事故等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5、报价时应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合理的报价构成表(不提供或报价明显不合理又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无效报价),拟投入人员名单(须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及近三个月内任一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非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更换),同类业绩证明及符合本项目特点的服务方案、承诺方案、获奖情况等响应文件。如不按上述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否决其报价的有效性;有虚构材料谋求成交的,上报财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6、本项目采用线上询价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不等于无条件的价低者中标,如出现多个相同或相近的报价,则采购单位有权选择有相关服务经验更为丰富,服务和承诺方案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报价单位优先定为预成交供应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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