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

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工程概况:

一标段: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百千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路面铺设、景墙砌筑、墙体彩绘、园路铺装、地形整理、苗木栽植及养护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平邑县保太镇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亭、道路、管涵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百千工程”建设项目,预算:205.******万元

二标段:平邑县保太镇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预算:

167.******万元.

2.7预算金额:

一标段:205.******万元.

二标段:167.******万元。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9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平邑县保太镇大埠槐村、大夫宁村、荆山庄“百千工程”建设项目(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时,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qq.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gpt/******/jymoreInfo.html)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3、投标截止日期:2023年07月07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4、开标日期:2023年07月07日上午09:00时

5、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肆万元整,二标段:叁万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号和《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号)的相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邑县保太镇驻地

联系人:孟主任

电话:0539-*******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泰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质矿产局二楼

联系人:彭工

电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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