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聘用人员分流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询价公告二次

社会聘用人员分流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询价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社会聘用人员分流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17:2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女士 0951-******* 监督人:潘先生 电话: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婕、马伊娜 0951-*******151*****967181*****111

项目概况

社会聘用人员分流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发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CBAA-F4001

项目名称:社会聘用人员分流工作专项法律咨询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采购机构提出的服务要求至项目涉法涉诉终结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五)本项目特定资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所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报价企业应当具有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八)报价企业应当具有为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法律咨询服务的实践经历。具备指派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的律师负责具体工作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至 2023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发送

方式: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如为分所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2019年、2020年、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律师事务所(分所)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考核结果。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箱:nxshxdzb@163.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按照以下内容执行:评标结果严格按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商务和技术评审合格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3、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杨女士 0951-******* 监督人:潘先生 电话: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10室            

联系方式:宋婕、马伊娜 0951-*******151*****967181*****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咨询 人员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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