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烟需物资服务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度烟需物资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FXJY.G.043
1、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的2016-2017年度烟需物资服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烟需物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单位。
2、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所需物资(烟叶包装物料、农药等)的采购、管理、下摆服务。
3、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具有烟草行业烟需物资5年服务经验,熟悉烟草行业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的公司(需提供双方合作关联的证明原件);
(3)具有较强的本地烟叶行业烟需物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本次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烤烟煤、烤烟设备、烟叶包装物料、苫垫器材、烤烟杆、
农膜、小型农机具、化肥、复混肥料零售;农药零售等经营范围。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条件。
4、服务期限:2016-2017年。起止日期:2016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止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代码证。
(3)第3条规定项目相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资料除(4)-(5)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0、投标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4日至 2015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
11、每份招标文件的费用为人民币 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1月6日14:00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烟草公司四楼会议室(阜新市海州区文化街21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下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烟草公司四楼会议室(阜新市海州区文化街21号)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1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阜新市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文化街21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邮 编:123000
联 系人:吕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fxjygszb@163.com
开户银行: 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日期: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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