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查表
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查表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查表
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
建设单位:宜都日清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起点为宜昌市点军区仙人桥,终点为宜昌长江公路大桥)
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内容为宜昌市点军区仙人桥至宜昌长江公里大桥段及其配套基础设施,道路主线长1.322km,按城市快速路设计,设计时速80km/h,车行道路面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附属工程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电力通讯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水污染物主要是路面雨水径流,由道路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道路沿线地表水体。路面雨水径流对附近水域中各种污染物的贡献量较小,并且随着降雨时间的推移,影响逐渐减弱。
2、废气
项目营运期,项目公路沿线敏感点与道路边界距离为10m~200m范围内,经过类比分析,汽车尾气形成的NO2对道路沿线敏感点无明显的影响。建设单位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尽快完善区域路网线,分流车辆;加强公路营运期的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车辆、超标车辆上路,减少车辆慢速行驶现象等措施后减少运营期汽车尾气的影响。
3、噪声
根据预测分析,道路沿线敏感点的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的要求。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在集中居民区、学校附近路段两端设置禁鸣标志,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较近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加强道路运行维护;道路沿线进行合理绿化、为开发区域进行优化建筑布局等措施后可减少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道路清扫垃圾,其排放量小,道路两旁设有垃圾收集箱,所有垃圾收集后,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联系人:谭金魁
联系电话:166*****687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5026号
附件:宜昌市江城大道下段(夷桥路-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市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查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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