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动能研发总院创新基地光伏开发项目二次-预审招标公告
一汽动能研发总院创新基地光伏开发项目二次-预审招标公告
一汽动能研发总院创新基地光伏开发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由中标人出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本项招标人提供一汽创新试验基地园区屋顶给投标人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项目所需成套设备的设计、审批、制造、包装、运输、落地、安装、调式、并网等工作。创新试验基地可铺设光伏的屋顶面积约8.3万平方米,整个光伏系统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建设容量3MWp,接入10kV开闭所。第二期建设容量约4MWp,具体建设容量视厂区负荷情况确定。
标段1:
2.1标段名称:一汽动能研发总院创新基地光伏开发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富奥大路与和谐大街交叉口西140米一汽研发总院创新试验基地园区。
2.3计划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人立即组织项目施工各项工作,并在6个月内完成并网发电目标。
注: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项目延期,投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2.4最高投标限价:有,要求投标人向招标人供给光伏电价以招标人每月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结算分时电度电价(含税)为基准,折扣系数不高于0.7,高于0.7的投标无效。
2.5其他说明:在该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中标人纳入动能分公司光伏项目材料组。
标段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3.1.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应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其委托的施工单位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接受委托的施工单位为不同施工单位的情形),同时还均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提供承诺函。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至少1年净利润不得为负值,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截止2023年3月31日,投标人(或投标人参股企业)已主导开发并建设的光伏项目总容量不低于100MW,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总容量不少于20MW,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该光伏电站开发委托商务合同或场地租赁合同或能源管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要体现光伏电站建设容量,且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以前(以上业绩当合同签订主体为投标人作为股东的其他企业时,此时还应提供股权关系证明资料);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双方盖章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
3.1.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拟派的项目经理担任过2个及以上5MW以上(含)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交承诺函。
标段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本项目只接受同一集团(母公司)名下一家单位参与投标,有同属一集团(母公司)二家及以上单位参与的,以唯一授权证书为准入(合格)条件。同属一集团(母公司)二家及以上单位参与项目,但均未提供唯一授权证书时,二家均不合格。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15 23:00至2023-06-20 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07 09:0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1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同意参加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洛阳路3455号
联系人:刘铭亮
电话:139*****138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
招标项目负责人:任为、沈何鑫
座机:0431-********、0431-********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01 | 一汽动能研发总院创新基地光伏开发项目(二次) | 工程 | 2023-06-15 23:00 | 2023-06-20 23:00 | 2023-07-07 09:00 | 【我要投标】 |
标签: 创新基地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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