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工程
项 目 编 号:
********150220
项 目 名 称:新湖中学教工活动室建设工程
工 程 编 号:
********150*****001招标工程名称: 新湖中学教工活动室建设工程
工 程 地 址:新湖中学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 办 人:黄伟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135*****200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经 办 人:赵坤强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4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9.528559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室内装饰工程: 拆除、新装、电气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7月20日 至 2015年8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7月13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5年7月17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三级或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要求:"建设方有权对本方所投入的资金进行监管,投标单位应接受建设方的资金监管"。
7、投标人必须提供截标前90日内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人及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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