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花嘉苑三期-混凝土招标公告

荷花嘉苑三期-混凝土招标公告

荷花嘉苑三期安置房工程1#-13#、(地下车库1#、3#-4#)及社区中心工程


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夏烨
联系方式: 188*****201


年 月 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工程名称荷花嘉苑三期安置房工程1#-13#、(地下车库1#、3#-4#)及社区中心工程
2建设单位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3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4工程地点南京市溧水开发区荷花路
5工作内容混凝土采购
6计划进场日期2015年11月
7合同名称《荷花嘉苑三期安置房工程1#-13#、(地下车库1#、3#-4#)及社区中心工程混凝土采购合同》
8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单位且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9投标有效期30天(日历天)
10标前会(踏勘现场,答疑)时间不统一组织招标答疑会议。所有疑问请在 15 年 10 月 12 日 8:00 时(北京时间)前通过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cscec-buy.com)提交,招标单位将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答疑。
11投标截止日期 15 年 11 月 1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根据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cscec-buy.com)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并将投标文件附件彩色扫描上传至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开标招标单位自行开标
13评标本次招标由招投标小组结合投标单位商务报价、付款条件、总资产、净资产、注册资金、营业额、经营性现金净额、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项目设计参数、运输距离、信誉、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二、投标须知


第1条供货产品明细
供货起止
日期浇筑主要
部位强度
等级坍落度
(mm)数量
(m3)单价(元/m3)
出料价带运输价带泵送价
15年11月

16年11月
基础及主体结构等C15、C20
C25、C30
C35等
120±30 (暂估)
见第3条
第2条约定单价
2.1预拌普通混凝土单价
以C30非泵送混凝土为标准,按每月南京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发布的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中的预拌混凝土价格(石子粒径5-20,水泥标号42.5)下浮 (固定比例)为结算单价,每减一等级混凝土单价相应减10元/ m3,每增加一等级加10元/m3(本单价是指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的发票结算价格,非泵送单价)。例如;C25非泵送混凝土价格=[同日C30非泵送砼价格*(1-**下浮比例)-10元],C35非泵送砼价格=[同日C30非泵送砼价格*(1-**下浮比例)+10元],(不含泵送费下浮)其它以此类推。
2.2泵送费
2.3添加外加剂费用
外加剂抗渗P6抗渗P8细石
(粒径5~15))早强剂膨胀剂
(加10%SY-G膨胀抗裂剂)膨胀剂
(加14%SY-G膨胀抗裂剂)防冻剂
增加(元m3)

特别说明:
?当供货物资结算总额超过合同总价5%时,必须重新签署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金额不予以在本合同中办理结算及付款。)
?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 减工程量,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此作为向甲方索赔的依据。
第3条合同价款
3.1 合同总价=约定单价×结算量
以上价格为暂定总价,包括为完成产品本身价格及税金(关税、增值税、营业税),达到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材料/人工/机械/劳保/食宿/运费/装卸费/行政事业收费/政府税费/保险费/服务管理费/利润等费用。
若供货内容发生变更,双方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3.2结算量:以验收通过双方盖章签字确认供货数量为结算量。
A).甲方验收确认人:物资部经理( 联系方式: )及指定收货人( 或 或 )两人共同完成签署的收货凭据(包括但不仅限于过磅单据、收料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他数量统计文件等)有效。
B).乙方确认人: 联系方式:
3.3混凝土发货单/交货单应按要求注明:
⑴ 浇注部位 【包括楼层、区段、轴线等】;
⑵浇注方式 【塔吊或汽车泵或地泵】;
⑶浇注时间 【离站时间、到达时间、开始浇注时间、结束浇注时间】;
⑷混凝土运输车牌号码、司机姓名;
⑸混凝土标号、外加剂名称、数量、
⑹并有乙方签收人签字。
3.4月度付款前提
⑴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款项;
⑵相应28天强度报告判定合格;
⑶乙方递交了当月完整无缺的技术资料;
⑷浇注后暂时未出现混凝土质量问题;
⑸双方均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计量、核对的供应数量无争议,并签字确认;
⑹提供已进场物资的全额发票。

第4条价款支付
4.1 商品砼的方量确认方式:按实际送料单,一车一票方式进行结算。送货期间使用方有权在本月中作不定期抽验计量,计量方式以过磅计量为主,发现实际计量数量少于送料单数量的,按其最大之差作为本批次每车的扣减量。
4.2 货款支付
4.2.1本货款支付时间采用以下第 B 种方式。
A:按月支付
乙方于每月  日与甲方对账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于次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结算量的  %,剩余的  %在            后支付,剩余的  %在         后支付,……,留取  %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 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自本工程全部实际竣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B:按阶段支付
第一次付款:工程至±0,付至完成量的60%
第二次付款:结构层8层顶板,付至完成量的60%
第三次付款:结构封顶,付至完成量的60%
第四次付款:竣工验收,付至完成量的85%
第五次付款:工程审计完成,付至结算量的100%
留取 0 %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 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4.2.2 本货款支付的资金采用以下第 A 种方式:
A:网银转帐 B:银行承兑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 D:国内信用证
5.3 乙方在收取货款时,须向甲方提供与之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营改增的要求,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双方届时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乙方同意与甲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不就此提出任何索赔。说明:在本合同供应期限内,乙方与甲方各项目经理部如另行签订单项合同,则单项合同价格不能高于此集中采购合同单价,如高于本合同价格,则按本合同价格执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4 任何过程中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了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产品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第5条技术质量要求
5.1 总则
5.1.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约和现行规范安排组织本工程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与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乎规范并满足工程要求。
5.1.2 水泥质量应稳定可靠,选择级配良好的骨料,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禁止使用含泥超标的砂石,以满足规范和本工程浇注要求。
5.1.3 严格控制粉煤灰的掺合比例和质量,掺用的粉煤灰应为Ⅱ级以上标准。
5.1.4 膨胀剂、减水剂、抗冻剂、缓凝剂、早强剂、泵送剂、速凝剂、防水剂等外加剂是经国家权威部门许可的绿色环保无污染无毒害的产品。乙方应事先提供外加剂的产品说明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
5.1.5 为保证混凝土质量的稳定、安全、环保并便于浇注,乙方应根据混凝土的使用部位、浇注方式确定水灰比、砂率、骨料级配、外加剂掺合比例,并在正式使用前需在实验室进行试配。试配合格后方可使用。
5.1.6 甲方有权对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此乙方应予以配合。
5.1.7 乙方作为专业厂家,应向使用单位详细告知水泥、外加剂的性能、特性以及优缺点,不得隐瞒其缺陷与使用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在确定水泥、外加剂品种前需征得设计师、监理、业主、甲方的同意,但这种同意并不免除乙方承担因材料配合比不当和水泥外加剂选用不当造成的责任。
5.1.8 乙方应尽义务配备业务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设计、业主、监理、甲方调查、处理混凝土使用过程中的发生的有关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
5.2 标准与规范
预拌混凝土质量与其组成材料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5.2.1 施工图纸及设计师的要求
5.2.2 《预拌混凝土》 GB14902-2003
5.2.3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2007
5.2.4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1344-99
5.2.5 《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2958-99
5.2.6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JGJ63-2006
5.2.7 《混凝土外加剂标准》 GB8076-2008
5.2.8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10-2010
5.2.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2003
5.2.10《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GBJ 146-90
5.2.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04-2002
5.2.1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92
5.2.1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2007.6.1实施)
5.2.14《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92
5.2.15《建筑用砂》 GB/T14684-2001
5.2.16《建筑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01
5.2.1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 JGJ55-2000
5.2.18《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2011
5.2.19《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GJ104-2010
5.2.20《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1-2001
5.2.21《混凝土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 JGJ56-84
5.2.2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2010
5.2.23国家、地方、行业后续颁布的规范、标准、规程
5.2.24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混凝土结构试验方法标准GB 50152-9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05
混凝土碱含量限值标准CECS 53:93
水泥:选用质量性能稳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低水化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在混凝土中掺加的外加剂的性能或种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3 基本要求
5.3.1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性,避免色差,同一浇注部位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水泥。
5.3.2水泥品种与标号。
5.3.2.1对于特殊部位、特殊标号、有特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应选用与之相应的水泥品种与标号。
5.3.2.2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中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5.3.3 粉煤灰
5.3.3.1应按规定使用商品粉煤灰。
5.3.3.2等级在Ⅱ级以上。
5.3.4 砂 【供参考】
5.3.4.1优先选用粗中砂,泵送混凝土宜用中砂,砂率宜控制在40~50% 。
5.3.4.2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C30以上,不大于 3 %;低于C30,不大于 5 %,抗渗、抗冻混凝土其含泥量不应大于 3 %。用于基础底板时小于 2 %。泥块含量小于0.4%。
5.3.5 砂 【供参考】
5.3.5.1粒径5~25mm,质地坚硬,连续级配
5.3.5.2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混凝土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60mm。对于泵送混凝土,碎石最大粒径与输送管内径之比,宜小于或等于1:3,卵石宜小于或等于1:2.5。
5.3.5.3楼板厚度120MM以上,粒径不大于25MM,楼板厚度100MM以下,粒径不大于20MM。
5.3.5.4含泥量〖按重计〗,高于C30,不大于1%;低于C30,不大于2%;对有抗冻、抗渗或其它特殊要求的,含泥量不大于1%。
5.4 混凝土质量与检查
5.4.1 检查内容:强度和塌落度
5.4.2 商品混凝土送到现场后不得出现坍落度过小、过大、离析、分层或初凝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4.3 初、终凝时间
5.4.3.1底板 初凝时间保证不小于0.75小时
5.4.3.2外墙 初凝时间不小于 0.75 小时
5.4.3.3其它 初凝时间保证不小于3小时,气温达30℃以上时,4小时
5.4.3.4为保证墙体模板及时拆除,终凝时间应控制在12—14小时
5.4.4 乙方应在混凝土的配合比、掺和料、外加剂和各种技术指标发生变化的时候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及时调整施工。
5.4.5 现场取样
5.4.5.1标准养护试件以搅拌车卸料1/4后至3/4前的混凝土为代表,同条件试件在入模处选取。
5.4.5.2塌落度每车抽检一次,所测塌落度应符合施工要求,并在规范与设计允许偏差范围内。
5.4.5.3每个单位工程不同施工部位不超过100M3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5.4.5.4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一次连续浇筑的工程量小于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组,且现浇楼层每结构部位取样不得少于一组。抗渗混凝土试块为每500 m3取一组。
5.4.5.5取样、试件制作、养护均需由甲方具备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完成,并由乙方现场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检测结果无效。
5.4.5.6甲方将试验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交乙方予以核实确认。
5.4.6 现场实验
5.4.6.1由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立标准养护室,确保养护室恒温20℃±3℃,相对湿度为90%以上,并设有温、湿度控制装置和淋水、排水系统。
5.4.6.2混凝土抗压强度,应以边长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温度20℃±3℃和相对湿度为90%以上的潮湿环境或水中的标准条件下,经28d养护后试压确定。
5.4.6.3抗渗试块尺寸150(175)×150mm,一组6块,养护条件同上。
5.4.7 质量鉴定
5.4.7.1混凝土强度及相关检验试验由国家认可的有相关资格的检验试验机构完成;
5.4.7.2根据国家规定,部分试件须由第三方做出质量鉴定;
5.4.7.3若现场养护的试件质量达不到规定的强度等级,需对工程相应部位混凝土实体强度进行检验,如果实体强度依然不合格,则乙方应对其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相应部位的一切重置费用,并承担一切与之相关的责任。
5.4.7.4混凝土出厂前的一切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出厂检验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以及相关外加剂、水泥、砂、石的检验报告。
5.4.7.5现场取样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试验费由甲方承担,但是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承担。
第6条供货要求
6.1 交货时间:
6.1.1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数量、规格等要求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以产品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6.1.2乙方必须配合工程之需用材料计划。虽然此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该等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以甲方可接受的次序方式及不致令甲方之工程工期有任何延误的情况下,根据甲方的要求供应一切合同所需材料等。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工程材料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或延迟供货等的理由。
6.2 包装方式: 乙方应保证运送到工地现场的材料均须有足够及安全牢固的包装和保护妥当,以防因运送或其他情况而受到损坏,所有包装用料均不退回乙方。
6.3 到货地点:
6.4 卸货方式: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数量、规格型号等将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的工程现场,并负责在交货地卸车(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7条混凝土的运输
7.1 混凝土运输车应保证性能良好、外观清洁。
7.2 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3 混凝土运输车在装料前必须将拌筒内积水倒干净。运输途中,严禁往拌筒内加水。
7.4 混凝土装入罐车后,应及时运送到施工现场。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运输到现场浇注前不得超过3小时。
7.5 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及时了解市区交通及交通管制信息,选择最佳运输路径,避免或减少交通拥堵。
7.6 负责对乙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7.7 为保证甲方连续施工,避免形成不必要的施工缝,乙方应根据浇注数量和路途运输时间合理安排罐车数量及间隔时间,相邻两车的发车时间要小于15分钟。若因乙方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造成已经浇注完毕的混凝土出现超出规范的裂缝,由乙方负责承担与之相关的赔偿责任。
7.8 混凝土罐车到达率必须保证每台泵车至少有一台罐车处于等待状态。
7.9 甲方施工现场与乙方搅拌站应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通讯联系24小时畅通,随时根据浇筑进度及路况调整车辆密度。甲方现场电话: 联系人: 乙方调度电话: 联系人: 为保证连续施工,乙方应最大限度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要求。
7.10为便于乙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甲方向乙方详细告知工程项目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明显标志性建筑。甲方在进入现场通道前 米处设立车辆引导标志,首次供应时,设专人引导线路。甲方在施工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混凝土车辆,以避免车辆相互拥挤阻塞。
7.11如混凝土车辆排队等候或卸货、泵送时需占用施工现场周围的城市交通道路,则由甲方负责办理交通占道手续。
7.12乙方罐车司机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后,未经甲方指挥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开行、停泊。
7.13混凝土运输车辆不得携带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1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的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工地所在地,如:院落、街区、小区、场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因违法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15夜间施工时,甲方提供必要的现场照明设施。
7.16在风雨或暴热天气运输混凝土时,罐车应要加遮盖,以防进水、水分蒸发或混凝土温度过高。
7.17冬期施工,混凝土运输过程要采取恰当的保温措施,以保证混凝土入模温度大于50C。
7.18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混凝土罐车的道路运输通行证。因手续不全造成政府罚款、处罚由乙方承担。
7.19混凝土运输到现场后,若因甲方现场施工安排组织不当致使无法正常浇注,由甲方酌情赔偿乙方损失。
7.20甲乙双方密切注意天气变化,若因恶劣气候造成混凝土浇注终止,甲方有权对已经运输到现场尚未浇注的混凝土自行处理,双方各承担1/2。对于已经发车在途的混凝土则由乙方自行处置。
第8条验收
8.1 本合同产品的验收及测试标准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8.2 产地检验:除非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乙方应在生产、加工或制造地点按本合同要求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在发货之前,乙方应对产品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查,并出具其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附于货物包装箱内。甲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检查验货,甲方人员差旅费由 乙 方承担。
8.3 现场到货检验:产品运卸至现场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甲方将组织监理等有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联合检验(包括现场复试),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方要求(或描述)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无条件更换,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4 对于数量巨大的产品采取抽样验收的方法。即:每批抽查3車以上取平均值,如发现缺量,则当批混凝土按缺量比例相应扣除且供方需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5 过程检验:对于采取抽样验收方法验收合格的产品,在所有产品的使用过程中,甲方有权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乙方,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及甲方要求(或描述)不符,乙方应在 3 日内无条件更换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6 数量验收:按双方约定的计量方式确定供货数量。C30以下混凝土按2340kg/m3标准计算,C30及以上混凝土按2360kg/m3标准计算,需方可抽查。如发现缺量,则当批混凝土按缺量比例相应扣除且供方需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作。

第9条保险与缴税
9.1 所有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对运输、乙方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的各种保险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
9.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9.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10条技术资料
10.1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政府、行业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乙方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甲方有权扣留部分货款。
10.2 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时,乙方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10.3 应提交的资料与时间
⑴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随车提供
⑵预拌混凝土出场合格证 45天内
⑶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⑷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⑸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
⑹混凝土塌落度测试记录
⑺混凝土开盘鉴定
⑻水泥配合比及试配记录
⑼水泥出厂合格证
⑽水泥复试报告
⑾砂子试验报告
⑿碎『卵』石试验报告
⒀轻集料试验报告
⒁外加剂产品合格证
⒂外加剂材料试验报告
⒃掺合料试验报告
⒄其它因评比奖项所需的资料
第11条甲方工作与职责
11.1甲方代表: 联系方式:
11.2根据工程进度需提前 1 天通知向乙方下达进场计划,如需改变计划,需提前 1 天通知乙方。
11.3监督检查乙方进场的产品(或材料)的质量,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进行质量、数量、资料、单据、包装等验收。
11.4向乙方提供现场产品堆放地点。
11.5发现乙方所供产品出现问题后在 3 日内通知乙方。
11.6……
第12条乙方工作与职责
12.1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12.2向甲方提供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规范的合格产品,根据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及时、齐全配套的运输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12.3由乙方提供的产品随附必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机械有: 泵 。
12.4乙方提供产品售后技术支持服务,例如进行安装指导、操作培训、产品使用交底等。
12.5……
第13条安全与环境保护
13.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绿色建筑。
13.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否则,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3.3乙方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满足甲方制定并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的ISO14001和OHSAS18001的规定,要求运输车辆要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尾气排放必须符合标准。防止噪声超标,机械漏油污染环境,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机械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供应服务过程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13.4乙方应采取混凝土运输车辆驶离搅拌站和施工现场前应对出料斗、车身、轮胎进行清洁处理,防止发生混凝土残渣遗撒。
13.5每次泵送作业完毕应立即清洗混凝土泵和管道,污水需经沉淀池才能排向市政污水管道。
13.6甲方在现场设立沉淀池,并提供冲洗车辆的水源,清洗后的废水、污水需经沉淀池过滤,不得直接排向市政污水管道。乙方应节约用水,避免浪费。
13.7乙方在运卸产品或进出场时必须履行照管义务,对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第三方伤害负责。
13.8乙方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第14条违约
14.1 若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间提供产品,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10000元 ,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4.2两车混凝土中间连续时间超过45分钟的每次罚款5000元。
14.3 乙方供货产品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10000元 ,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如果乙方产品供应质量、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又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更换,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 20000元 的违约金,乙方还须承担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4.4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需要另行采购本合同项下产品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由于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
14.5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超过 3 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延迟支付货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14.6除非本合同终止,违约方承担前述几条违约责任、损失后仍需严格履行本合同。
第15条质量保证及保修
15.1 质量保证责任
乙方应保证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经正确施工或安装、调试后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对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引起的质量安全隐患、质量事故负责。
15.2 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产品的维修、更换等服务。只要甲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

15.3 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
1.1商务标部分包括以下内容: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报价书。
以上构成商务标的全部内容,投标人须将上述附件盖章,彩色扫描上传至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cscec-buy.com)。
1.2投标人根据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www.cscec-buy.com)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时需注意:银行转账合计=基准价*数量,因系统问题运杂费和银行转账两列仍会显示,但是不参加计算,故请投标人报价时不要在运杂费和银行转账两列填任何数值,只在“基准价”一栏内填写报价。要求普通混凝土须在投标报价列表“基准价”中填写按《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布价
下浮后的比例(如:下浮20%,则在基准价内填写0.80),其他则在“基准价”内填写每立方所需增加的价格。
第2条附件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致: (招标单位)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混凝土招标文件,遵照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承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
根据投标人须知的条款,我方所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壹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招标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投标单位:

地 址: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委派 参加 (项目名称)混凝土采购的竞标,签署上述投标文件处理与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 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钢材采购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中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四
报价书
一、按信息价下浮部分
1、泵送、非泵送商品混凝土(含抗渗)单价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按供货当月时段内的《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的公布价为基准价下浮 (固定比例)确定(并四舍五入后取整至分)。
二、固定单价部分
1、早强剂增加 元/ m3,抗冻剂增加 元/ m3,防水抗渗P6加 元/ m3、P8加元 / m3、P10加元 / m3;细石混凝土加 元/ m3。
2、泵送费每方 元。
3、使用膨胀剂加 元/ m3。
三、以上报价已经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所有单价已含材料费、运输费、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费、各种税费以及为制造、交付、直至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报价单位(盖章):

投标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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