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芦溪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II:施工分包
华能芦溪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II:施工分包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华能芦溪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业主为华能芦溪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发包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分包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境内,项目拟利用华能安源电厂厂内的辅助建筑物屋顶、部分空余地面、车棚顶以及周边企业屋顶安装光伏组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2.2工程规模
项目总规模:13.******MWp
2.3计划工期
首次并网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全容量并网时间2023年9月30日。
2.4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除光伏组件、动力电缆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采购的设备需在业主的短名单内,并需得到发包方的认可后方可采购);
2. 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临时用电用水、试验及检查测试(含屋面防水检测及施工)以及根据发包人要求进行场内、配电室内设备标示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指示牌的制作、悬挂等;
3. 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委托进行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
4. 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性能试验、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
5. 质保期内的消缺、服务、培训;
6. 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预评价、消防备案和验收等(如需);
7. 办理工程建设必要的保险;
8. 负责发包人现场管理团队的交通、食宿、提供办公场所,负责业主方现场迎检、会务、评审会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9. 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2.5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华能集团要求。
3.承包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承包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通过GB/T *****-2016/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GB/T *****-2016/ISO *****:2015环境管理体系、GB/T *****-2020/ISO *****: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④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 1个装机容量5MW及以上规模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财务要求:(1)2020-2022年连续三个自然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日起连续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影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审计报告,则提供自成立日起的企业财务报表。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5承包人同时还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采购项目的能力。(2)必须具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3)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以及发包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采购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承包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承包人需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 “失信黑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须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7)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承包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8)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标包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c)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d)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e)与本标包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f)被责令停产停业的;(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k)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l)为本标包的发包人;(m)为本标包的代建人;(n)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o)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p)与本标包的发包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注:(k)~(p)仅适用于施工类项目。
3.5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有2个及以上光伏项目管理相关业绩,其中至少担任1个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如项目安全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员)、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以及各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电子版本采购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请以转账形式汇入,不接受现金缴纳)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10万元
到账时间:2023年6月25日下午四点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必须是从竞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用途)。
开 户 名:招商银行南昌市金域名都支行
银行帐号:791*****3010808
开户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承包人必须:
在2023年6月16 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到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5楼供应链管理部会议室501B 购买采购文件。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http://)上发布。
(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必须在2023年6月26日09:30时前派专人将响应文件送至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5楼采购中心会议室501B。
5.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91-********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邮编:******
电子邮件:*********@qq.com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2023年6 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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