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韶关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竞价简介:1.物资名称:铝渣球; 2.供应商:中标供应商为2家,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1800吨(其中包括100吨吨袋小包装,每小袋10公斤),第二标段为1200吨; 3.采购总数量:3000吨 (+/-5%); 4.交货期:2023年7-12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交货地点:韶钢合金辅料库; 6.结算:以韶钢计量和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以期限6个月(从付出之日起算)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国内融易达支付。
2、报价要求: 不含税包到商承价格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 2023年7-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均匀送货到厂。
5、验收要求: 1.以韶钢计量和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 2.铝渣球检测制样过程二次破碎出现6mm以上的筛上物不参与检化验分析,且该批次不受理供应商复查申请。因铝条杂质较多,Al 含量初检、抽查结果偏差较大时(不论是否在合格范围),该批次铝渣球原则上按退货处理,并按照合同条款扣罚质量保证金;当生产保供紧张时,可组织让步接收,但报出结果为初检、抽查Al 含量的最低值;不受理供应方的复查申请。
6、结算付款: 以韶钢计量和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隔月付款(最终以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安排付款时间为准),以期限6个月(从付出之日起算)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国内融易达支付。根据废铝市场行情实施每月动态调整结算价格条款: 1.以世铝网(www.cnal.com)>行情>南海有色(南海灵通)之破碎熟铝90-92%价格为测算 依据,以下简称为废铝;废铝的起始月均价格采用询报价当月废铝月均价。 2.进货当月废铝月均价格对比询报价当月废铝月均价涨跌金额≥±433.4元,即影响铝渣球成本变化量≥±200元时进行调整结算单价;进货当月铝渣球成本变化量=进货当月废铝 月均价格涨跌金额*42%/91%。 3.调整结算价格,根据铝渣球成本变化量的70%进行调整结算价格,即进货当月调整结算 价格量=进货当月废铝月均价格涨跌额*42%/91%*70%;进货当月达到调整结算价格条件, 4.当月的结算量(进料量)执行调整后结算价格,即进货当月调整后结算价格=合同价不含税+进货当月调整结算价格量=合同价不含税+进货当月废铝月均价格涨跌额*42%/91%*70%。
7、质量保证金: 为防止参标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质量和履约规定,对中标供应商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处理金额。 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收取标准:每个收20万元人民币。 收取办法:1.在韶钢帐上没有有货款的,在签订合同前将保证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2.在韶钢帐上有货款的,从已有的结算货款中扣除.3.保证金均不支付利息。 合同质量、履约保证金处罚条款:(1)因供应方原因,累计三批质量超过韶钢轻烧铝矾土可用标准要求的,扣保证金5万元,超过三批每增加一批次扣款2万元,至扣除完为止,;(2)供货期内,因中标人原因,合同履约率低于60%的, 扣除5万元合同履约金(结算时予以扣除);合同履约率61%-79%的,扣除3万元合同履约金(结算时予以扣除);合同履约率80%-94%的,扣除1万元合同履约金(结算时予以扣除);(3)因供方原因,未按时履行合同,经原料采购部发出催货函后仍无法供货,造成断料事故的,扣除保证金20万。
8、中标及废标原则:分两个标段,标段一1800吨, 标段二1200吨;规 则 : 1. 综合评分排名前两名为预中标人。 2. 异常情况的处理:新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试用期需明确供货批、质量要求,达到则继续履行合同,未达到韶钢有权终止合同,合同量由另外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供应或者另行启动采购。
9、标的物其他要求: 1、包装方法:包装袋标识应确保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易识别、信息齐全。 如为悬挂标志,必须确保保牢固。包装袋标识信息应确保在同一侧或同一面,确保易识别。吨袋上标明供应商全称、物料名全称、重量、生产日期等。小袋包装标识信息应包括:物料名、重量等。 吨袋包装,每批次配不少于3个空吨袋。每袋扣除3kg袋子重量,若有小袋包装的,小袋重量按实际重量扣除。必须做好防潮措施,采用盖车或盖篷布发运。袋口封口严实,严禁进水,袋破损及有水,每袋扣重30~100kg或直接退货,经买方同意接收的,让步接收协商处理。 2、包装标识不满足要求但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扣款50元/吨(含税价);包装标识不满足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不予接收;包装标识不满足要求,经买方同意接收的,让步接收协商处理。
10、其他交付要求: 具体送货到厂时间以业务员电话或函件通知为准
11、其他保证金: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
六、报名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须有涵盖本项目标的物的经营资质,并具有该物料的生产能力(补充说明:生产现场需提供能清楚分辨的照片或视频);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通过质量体系认证,2021年以来有向钢铁厂或类似行业供应铝系精炼渣等类似物资业绩1000吨以上。(补充说明:精炼渣业绩的成分需与铝渣球成分及要求相仿,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报名时需要资信文件,并上传该产品照片;新供应商要求开标前将样品寄至(或直送到)我司,否则报名后审核将不予通过。收件人:杨乃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 曲江区马坝韶钢营销中心,电话:136*****618; 4.涉及宝武集团禁入问题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项目; 5.投标人对投资人资格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6.韶钢现有合格供应商不受上述1-3条要求的限制(但需满足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
七、资质要求: 1.按韶钢BSMCFM00-2023-099铝渣球标准通知单和验收要求签订合同,据韶钢检化验结果,依照考核条款办理结算; 2.质量及考核条款(不含税): △当Al≥40%时,以40%为基准,Al每增0.1%,加价15元/吨,Al>42.0%时只加价到 42%,42%以上部分不加价; △当38%≤A1<40%,以40%为基准,每降0. 1%,扣15元/吨; △当35%≤A1<38%,以40%为基准,每降0.1%,扣18元/吨; △当Al<35%时,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按以下条款执行:A1<35% 时,以40%为基准,每降0.1%,扣30元/吨; △当Si02>8.0%时,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按以下条款执行:SiO2 >8.0%时,以8%为基准,每增0.1%,扣10元/吨; △当S>0.10%时,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按以下条款执行:S>0.10% 时,以0.10%为基准,每增0.01%,扣10元/吨; △当P>0.06%时,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按以下条款执行:P>0.06% 时,以0.06%为基准,每增0.01%,扣10元/吨; △当N>0.20%时,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退货的,按以下条款执行:N>0.20% 时,以0.2%为基准,每增0.01%,扣10元/吨; △1.0%1.5%退货,因买方原因造成 无法办理退货的,按以下条款执行:H20>1.5%时,以1.5%为基准,每增0.1%,扣12元/ 吨 ; △粒度当8%<(小于5mm的部分)≤15%,每超0. 1%,扣5元/吨; △粒度当(小于5mm的部分)>15%,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