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XZZB03-FW******

三、招标内容:信息化设备维保,包括:核心交换机维保、汇聚交换机维保、服务器区防火墙维保、核心区防火墙维保、互联网区防火墙维保、工控防火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预算金额:31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响应本次服务要求等内容)。

2.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的,一经发现立刻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投标人名录,已签订合同的,终止执行并赔偿招标人一切损失;

5.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6.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7.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8.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9.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甲方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1日(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1603室。

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07月06日11:00,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956号亚欧财富广场A座502室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十一、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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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信息化设备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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