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凉雾乡原水源头村和原群凤村委会两栋办公楼处置公告
利川市凉雾乡原水源头村和原群凤村委会两栋办公楼处置公告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利川市凉雾乡钟灵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拟对利川市凉雾乡原水源头村委会和原群凤村委会两栋办公楼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利川市凉雾乡原水源头村和原群凤村委会两栋办公楼处置项目
三、标的物简介:
1.原水源头村委会办公楼,位于利川市凉雾乡钟灵村(原水源头村4组),砖混结构,占地面积196.41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权证面积120平方米,权证号:利集用2013第02-099号),建筑面积305.17平方米(其中177.17平方米为钢架棚位于第3层)。
2.原群凤村委会办公楼,位于利川市凉雾乡原群凤村3组的原群凤村办公楼(恩施州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证,权证土地面积14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证件编号:*********),砖混结构,占地面积275.73平方米,建筑面积208.41平方米(其中41.33平方米为钢架棚位于1层)。
四、处置方式及要求
1.采取有底价的公开竞价方式分别处置,原水源头村委会办公楼处置底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叁仟元整(******.00元),原群凤村委会办公楼处置底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伍仟元整(******.00元),报价最高者得。
2.竞买人(户籍)必须是现利川市凉雾乡钟灵村的村民,且只能竞得一处标的物。
3.竞得人须于交易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与钟灵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转让合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重新组织竞卖。
五、咨询报名及现场踏勘
意向竞买人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6日17:30前到利川市凉雾乡钟灵村委会咨询报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现状勘察,对现有凭证进行审查,对标的物进行详细评估;标的物以移交时现状为准。
六、处置时间及地点
上述标的物定于2023年7月7日10:00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3号开标室公开处置。竞买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进场,迟到者不准入场,视为自动放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处置方:利川市凉雾乡钟灵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59*****999
公开处置机构: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213室
联系电话:0718-*******
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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