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按照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政府采购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对其所需的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1. 部门采购任务书编号:吉财采计X[ ********]- 8555号
谈判文件编号: JLCTTC-15YZFHW6315
2.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核医学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标的:移动式铅防护屏、表面污染检测仪、注射器转运防护盒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能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谈判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5 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8:3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每标段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
5.1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报价文件应当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1.5%的投标保证金。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之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8.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会处)进行谈判,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9、采购预算:32万元人民币,有高于此预算的报价,恕不接受。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 系 电话:159*****74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联 系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开 户 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 号: ********3
项目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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