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3强清12号惠州市南天实业总公司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2023粤13强清12号惠州市南天实业总公司强制清算受理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3强清9-42号
本院于2023年4月27日裁定受理惠州市鸿达商贸有限公司等34宗强制清算案(强制清算企业名单详见附表),并于2023年5月11日依法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等22家中介机构及个人分别担任惠州市鸿达商贸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的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惠州市鸿达商贸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的有关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各清算组申报债权(各清算组联系方式详见附表),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惠州市鸿达商贸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有其它相关事宜,也请与清算组联系。
特此公告
附表:《惠州市鸿达商贸有限公司等34家强制清算企业及清算组名单》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印)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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