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山城区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监理项目”已经山发改【2014】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委托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红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建设监理项目

2.2 工程概况:四层钢混结构综合业务用房等基本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约2000㎡

2.3 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西段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投资金额:约262万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9 质量要求:合格

2.10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2.1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工程技术类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2 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的业绩(至少一份);

3.3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20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招标拦标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

4.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92—*******

地 址:鹤壁市山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2—*******

地 址:淇滨区九州快捷酒店300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红旗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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