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招标公告
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伊GKZB********71
2、采购单位: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项目名称: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项目
5、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详见项目参数和功能需求说明(见附件)
6、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说明(见附件)
8、交货地点: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交货
9、计划金额:405,000.00元
10、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带所有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书、企业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贰份(须加盖公章)在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网USB Key,即可参与投标。(联系人:金冰、联系电话:****-*******)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生产或销售实验仪器设备资质的供应商。
4、投标企业须提供设备(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凯式定氮仪、自动菌落计数仪)生产厂家的授权(需提供原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授权均为相同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后,价格较低者为有效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月15日至2015年 10 月22日,(不含双休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2015 年11月5日下午14:30前
地点: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 年11月5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区林都大街10号)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从基本账户汇出)
户名: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黑龙江伊春中心分理处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地 址:伊春林都大街10号伊春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邮 编: 邮 编: 153000
联 系 人: 田 芳 联 系 人: 黄 圣
电 话:0458!******* 电 话: 0458!*******
传 真: 传 真: 0458!*******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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