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舞台灯光设备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舞台灯光设备租赁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2********
项目名称: 舞台灯光设备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0000
最高限价(元): *****.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1 需要有音响师证或灯光师证。。 2 设备要求租赁时间为30天。租赁服务期间每天需配备总负责人2名、专业灯光师2名、专业音响师2名、屏幕操作员1名、专业电工1名(需提供电工证)、日常维护人员2名、安保4名、更夫早班1名、晚班1名。负责安装调试所有设备。 3 租赁设备包括全新舞台16米*8米、喷绘背景16米*6米、室外防水显示屏10平方、线阵音响4只、低音炮2只、反听2只、染色帕灯16台、LED面广灯8台均是防水灯光、功率≥1000瓦、麦克风4只、KT板造型含支架、加厚地毯300平方每五天换新一次、26路调音台一个、功放4个,灯光架2套(背景架要求井字架、灯光架要求是铝合金桁架上升高度为5米以上) 4 要求整个舞台完整布线,(线材供应商提供)合理布局。保证每天设备正常运行。 5 每天演出后需负责清理场地卫生 6 如天气原因当天不演出,每天扣出相应的租赁费用。(按中标价租赁30天的平均价) 7 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移动安置铁皮房。(≥20平方)

服务周期: 3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工农区政府
报名开始时间:2023-06-16 18:54
报名结束时间:2023-06-21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 韩雷
联系电话: 139*****498
联系座机: 0468-*******
四、参与项目

标签: 舞台灯光 租赁服务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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