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顺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安顺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停车位智能化改造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ASZX-2023-KWG004号
三、项目序列号:-
四、项目联系人:张丽晶
五、项目联系电话:181*****920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①由招标方管理的2188个车位(其中已移交2020个停车位,待移交168个停车位),根据招标方需求,由中标单位全额出资完成剩余公共停车位的智能化收费改造工作(具体改造内容以招标方改造要求为准),包含但不限于改造剩余停车位智慧停车收费设施设备的安装、升级改造、接入招标方指定银行停车费智能收费系统以及安顺经开区智慧停车APP收费系统,同时对已改造完成的停车位软硬件设备进行维护、升级。若后期公共停车位根据城市规划增加,中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方要求对新增停车位进行相关智能化改造。
②委托中标单位管理服务的2188个公共路面停车位所有智能停车收费设施设备在委托改造、管理服务期间产生的硬件设施维护费用、网络费用及电费、管理平台软件的维护、升级、更新及停车收费人员薪酬(含工资、年终考核奖、社保、商业保险等)、规范补充施划车位标线、更新停车位导向牌、人员服装等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中标单位出资改造的停车位的所有设施、设备、软件系统等相关的软、硬件设备产权权属为招标人所有,在受托管理服务期间,由中标单位无偿使用且承担相关的管护费用及责任。在受托管理服务期满后由中标单位无偿移交给招标人,中标单位须确保所有停车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若出现设备损坏、灭失等情况,由中标单位维修更换后移交;中标单位聘用的管理、收费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安排。
④委托管理服务期间,公共停车位所有收费需进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单位不得私自收取公共停车位停车费用,招标人按月将收取的停车费用据实支付给中标单位。
⑤在委托管理服务期间,若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或其他管理原因导致的纠纷或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群众投诉、舆情舆论等方面的问题);若因中标单位管理过失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全权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⑥中标单位须向社会提供普遍、连续、无歧视的停车服务,停车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安顺市相关停车收费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委托管理期限内实行政府监督,由中标单位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经济责任及社会责任。
2.采购数量:1批
3.委托管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费最低限价为200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
4.最高限价委托管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管理服务费最低限价为200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委托管理服务期限:3年,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策文件调整(如市、区两级统筹实施智慧停车项目)等不可抗力因素,招标单位将提前15天告知中标单位,经双方协商并终止合同,委托改造管理服务费据实缴纳。
7.项目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规划城市道路2188个停车泊位(其中已移交2020个停车位,待移交168个停车位)。
8.停车泊位智能化设施设备改造期限: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半年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停车泊位智能化改造。
9.支付方式: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七日内向招标人缴纳三年委托管理服务费总价的50%,第二年缴纳委托管理服务费总价的25%,第三年缴纳委托管理服务费总价的25%。
10.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所需的各项资料。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次项目服务或完成本项目能力的厂(商)家的合法资格。
(二)一般资格要求: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2023年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④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任公司职务)(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⑥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注:以上材料请投标单位将复印件(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通过系统在资格核验模板中上传对应资格审查资料,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需递交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发布中标通知之前中标人将①-⑥项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审查。
八、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6月1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27日23时59分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7月11日11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情况
(1)保证金金额:20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06月17日 00时00分至2023 年07月10日 16时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支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进行交纳。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5)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
《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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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PPP项目:否
十三、名 称:安顺智慧停车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开发区迎宾路管委会大楼4楼
联系人:唐跃松
联系方式:139*****475
十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十五、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安顺市市东郊路92号(老印刷厂内)
项目联系人:张丽晶
联系电话:**********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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