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口管桩厂门口道路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荡口管桩厂门口道路摊铺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的荡口管桩厂门口道路摊铺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为:鹅湖镇;
(2)工程规模:约23万;
(3)工期:工期为4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
(5)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100%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次招标的荡口管桩厂门口道路摊铺工程中的1个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10月9日至 2015年10月13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休息),报名经办人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标明联系电话,否则报名无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 2015年6-8月为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受理邮购,报名成功与否不以拿到资格预审文件为准。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荡口管桩厂门口道路摊铺工程”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5年10月16日13:00-16:00送至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处,资格预审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与报名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并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预审不合格费用不予退还。
7、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根据锡建标[2006]6号文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9、本工程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11、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7万元。
12、投标文件应严格相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马墩路金科观天下二期12单元3201室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卢伟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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