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关于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关于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拟开展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机构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2021—2022年形成的文书档案(约1800件、*****页)、会计档案(含装订,约600卷)、业务档案(含采购项目档案,约500盒)的接收、分类、组卷、编码、著录、装订、装盒、卷盒脊背填写、编目、排列上架及文书档案非涉密文件数字化加工等内容,并保证档案案卷质量达到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
(二)按照《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档案移交接收工作规则>的通知》(成高委办发〔2019〕61号)的规定,完成原成都高新区重大项目服务局2011-2017年9月(即电子局成立时)的文书档案(约2000件、*****页)的移交进馆工作,协助完成原成都高新区重大项目服务局全宗卷的编制,全宗卷编制所需材料均由原重大项目局提供(包括大事记、机构沿革、历年来领导任职情况等)。
(三)对原成都高新区重大项目服务局2011年-2017年9月(即电子局成立时)业务档案(含采购项目档案,约200盒)的接收、分类、组卷、编码、著录、装订、装盒、卷盒脊背填写、编目、排列上架等工作。
(四)提供标准的档案装具及档案整理耗材(约1500个档案盒,档案整理耗材据实结算)
三、相关标准及要求
(一)档案整理质量标准
1、文书档案
(1)档案数字化加工按《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进行归档整理。
(2)2011年至2015年的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执行,2007年(含)以后的档案整理结合《机关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执行。
(3)2016年(含)以后的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标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和《机关档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执行。
2、业务档案按照行业、专业档案整理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可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执行。
(二)拟移交进馆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档案的整理要求做到分类科学;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组卷合理;卷内(归档)文件目录项目填(录)制正确,完整、规范;页号、件号编制准确、规范;题名能全面概括案卷内容,文字简练通顺;案卷装订符合要求,备考表填制完整;书写时不得使用易褪色墨水,打印卷皮时要检查墨粉附着力大小,易擦去的则采取人工书写方法。
2、纸质档案进馆前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其数字化副本必须与档案实体一同移交进馆。进馆的档案需经确定符合要求,且完成挂接,完成移交手续后方可进行实体档案移交。
四、采购预算
预算总金额不超过14.9万元。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内。
六、合格供应商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书封面或扉页(封面必须标明“比选文件”字样,并标明正、副本,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日期);
2.比选文件目录(每项目录内容均须标注页码);
3.工商营业执照(若未完成三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申请人简介(含单位的相关资质、人员的相关职称以及过往完成档案整理工作的业绩等情况);
5.比选申请函;
6.报价表;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签字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9.实施项目服务方案阐述(项目服务方案,提交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安排、项目实施时间等);
10.服务承诺;
11.参选人认为对本次项目有利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二)比选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比选文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制作,编制目录和页码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三)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参选流程
(一)参选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3年6月21日17:00前,按附件要求将《承诺书》(详见附件1)以及《关于参加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2022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比选的供应商报名表》(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的电子版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qq.com。
(二)确定参选供应商:满足比选申请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局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其参加比选并邮件送达比选文件。若报名且满足资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比选。
(三)比选文件递交:通知入围的比选申请人携带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递交至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西区政务中心4楼410室。
(四)比选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30;比选地点: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西区政务中心4楼410室。
(五)供应商评选。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能够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最高分的比选供应商为中选人。
(六)结果公示。本次比选结果在成都高新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送中选通知书。
九、法律责任
投选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投选人,我局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递交地点:高新西区天目路2号西区政务中心410室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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