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营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营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营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零售服务/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3年06月16日 15: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1层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6月2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1层10室
预算金额 ¥9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平潭县竹屿湖东路3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警官 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城时代广场17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祺、苏巧宏 0591-********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xls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营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ZX)2023-03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新营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食堂食材配送

1(年)

******

994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0磋商保证金

交纳到帐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注:①、供应商必须从自身对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按合同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②、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及用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是。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磋商:3.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3.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符合食品经营范围,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7层09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1、现场获取:到我司办理现场,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 2、 邮件获取:①.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本磋商公告附件);②.将《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hongdazb@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与我司标书获取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帐,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磋商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1层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阳光城时代广场11层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

zhongdazb@163.com

传真:

0591-********

帐户信息(采购文件获取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平潭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竹屿湖东路303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城时代广场1709            

联系方式:刘祺、苏巧宏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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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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